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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机场:关于公司部分固定资产拟报废处置的公告

日期:2021-09-18  深圳机场其他公告   深圳机场:关于公司部分固定资产拟报废处置的公告-2021091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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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89 证券简称:深圳机场 公告编号:2021-048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固定资产拟报废处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为打造“先行示范区”质量发展高地,引领深圳航空物流行业发展,深圳机场与DHL达成战略合作意向,拟在机场国际货站区域设立香港机场以外的第二个航空快件枢纽。经前期现场评估和技术测绘,项目实施涉及的国际货站一期现有建筑物结构框架无法达到DHL设置分拣线、自动化操作的要求且结构抗震标准低、设施陈旧、改造成本高。为此,需先拆除国际货站一期现有设施,并在原址新建一栋建筑,现拟对拆除的建筑物及附属设施设备进行处置。



二、本次拟处置部分固定资产情况



公司此次拆除资产为国际货站一期建筑物及附属设施设备,截至2021年1月31日,原值共计79,155,227.68元,净值共计23,342,238.19元。其中正常报废的冷库、电梯、卷帘门等5项资产,均于2004年购置,折旧年限6年,已计提折旧完毕,资产原值小计2,587,983.45元,净值小计103,519.34元;非正常报废的建筑物及其他附属设备共6项资产,建筑物建于2004年,其他附属设备购置于2018年,资产原值小计76,567,244.23元,净值小计23,238,718.85元。



三、拟处置部分固定资产的定价依据



为加快资产处置进程,充分利用报废的国际货站一期资产的经济价值,避免资产流失,公司已聘请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报废国际货站一期资产按残余价值进行评估,

评估机构已出具资产评估报告(国众联评报字(2021)第3-0081号),评估值约为424,951元(不含税)。



为加速推进东区国际转运一号货站的建设,保证拆除工程的安全性,拟公开招选建筑物拆除公司,并将拟报废处置的资产以不低于评估值的价格,通过竞价方式转让至拆除公司。后期如能顺利交易,处置收益在扣除相应交易费用后,由公司财务进行账务处理。处置过程将完全遵循市场规律和公司相关规定,上述资产处置后将予以财务核销。



四、本次拟处置部分固定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国际货站一期正常报废5项资产已计提完折旧,因此不会对公司当期及以后年度的经营状况造成重大影响;非正常报废6项资产尚未计提完折旧,预计将影响公司本年度利润总额。报废资产将以不低于评估值为转让价格,通过竞价方式转让至拆除公司。最终成交价格以市场实际成交情况为准,转让价款由公司财务做账务处理。

剔除部分金属残值回收,上述固定资产报废预计将影响公司2021年度损益约-2,183万元。本次资产报废虽对公司本年度业绩形成一次性损失,但并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整体拆除后新建机场东区国际转运一号货站项目,将更有利于发挥公司资源价值,有利于未来公司物流业务的发展。



五、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报废处置部分固定资产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临时会议通过,并授权公司经理层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办理与本次资产处置有关事宜。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本次报废处置部分固定资产的议案已经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就该事项发表意见。



本次报废处置部分固定资产不涉及关联交易。根据本公司《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董事会意见





公司拟拆除深圳机场国际货站一期现有设施,并在国际货站一期原址新建深圳机场东区国际转运一号货站项目,现拟对上述拆除的建筑物及附属设施设备进行报废处置。公司本次对部分固定资产进行报废处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遵循了谨慎性、合理性原则,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依据充分。本次对部分建筑物及附属设施设备进行报废处置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及财务状况,有助于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



七、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已经事前从公司获得并审阅了公司董事会提供的《关于公司部分固定资产拟报废处置的议案》等相关材料,在全面了解上述事项的情况后,我们本着客观公允和实事求是的态度,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为促进深圳航空物流业发展,更好发挥航空物流对区域经济发展的引擎作用,深圳机场与国际物流巨头DHL达成战略合作意向,将在深圳建设华南航空快件枢纽。项目实施涉及的国际货站一期现有建筑物无法适用于DHL的业务活动。为此,本公司拟对国际货站一期现有设施进行整体拆除,并投资建设机场东区国际转运一号货站项目,现拟对上述拆除的建筑物及附属设施设备进行报废处置。



(二)剔除部分金属残值回收,本次固定资产报废预计将影响公司2021年度损益约-2,183万元。本次资产报废虽对公司本年度业绩形成一次性损失,但并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整体拆除后新建机场东区国际转运一号货站项目,将更有利于发挥公司资源价值,有利于未来公司物流业务的发展。



(三)公司对于部分资产报废处置的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

况,资产报废处置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同时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资产报废资产。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资产报废处置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为促进深圳航空物流业发展,深圳机场与国际物流巨头DHL达成战略合作意向,将在深圳建设华南航空快件枢纽。项目实施涉及的国际货站一期现有建筑物无法适用于DHL的业务活动,因此需进行整体拆除,现拟对上述拆除的建筑物及附属设施设备进行报废处置。本次资产报废虽对公司本年度业绩形成一次性损失,但并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整体拆除后新建机场东区国际转运一号货站项目,将更有利于发挥公司资源价值,有利于未来公司物流业务的发展。

公司对于部分资产报废处置的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资产报废处置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同时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资产报废。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资产报废处置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部分固定资产拟报废处置的专门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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