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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车检测: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日期:2023-07-20  安车检测其他公告   安车检测: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30720.pdf

//正文核心内容

证券代码:300572 证券简称:安车检测 公告编号:2023-033
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
议决定于 2023 年 8 月 4 日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
次股东大会”),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2023 年 7 月 19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3
年 8 月 4 日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法
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4、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8 月 4 日(星期五)下午 15: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8 月 4 日上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8 月 4 日
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 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表决、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 现重复投票表决的情况,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 年 7 月 31 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3 年 7 月 31 日下午 15:00 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
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 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委托书见附件二),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 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学府路 63 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 35
楼会议室。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本次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实 √

施主体及使用募集资金收购8家机动车检测

站51%股权的议案》


2、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
议 通 过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3 年 7 月 20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披露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

3、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将对上述议案中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
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三),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3 年 8 月 1 日上午 9:00 至 12:00,下午 14:00 至 17:
00。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的需在 2023 年 8 月 1 日下午 17:00 前送达公司
登记地点。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公司证券事务部,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学府路 63 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 35 楼。(如通过信函、传真方式登记,请注明“安车检测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参会登记手续。

5、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1)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学府路 63 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 35 楼;

(2)电话:0755-86182392;

(3)传真:0755-86182379;

(4)联系人:李云彬、薛清文;

(5)邮箱:ir@anche.cn。

6、其他事项

(1)会议相关材料备置于会议现场;

(2)本次会议预期半天,参会股东的食宿、交通等所有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7 月 20 日

附件:
一、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二、《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三、《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资者投票代码:350572

2、投票简称为“安车投票”。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 年 8 月 4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8 月 4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
当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3年8月4

日召开的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

司/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以下指示行使投票:

该列打勾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的栏目可 同意 反对 弃权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

提案

《关于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实

1.00 施主体及使用募集资金收购 8 家机动车检 √

测站 51%股权的议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受托人姓名(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附注:

1.上述提案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者“弃权”方框内划“√”做

出投票指示,多选无效,不填表示弃权。

2.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按照自己的意愿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委托人承担。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3.授权委托期限:自本次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4.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者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 身份证号码/法人

法人股东名称 股东营业执照注

册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出席会议人姓 是否委托

名/名称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个人股东签字/
法人股东盖章
注:
1.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规定时间之前以信函、传真方式送达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打印、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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