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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信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日期:2023-08-23  卫信康其他公告   卫信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23082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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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卫信康”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就卫信康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098 号)核准,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3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5.53 元,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348,390,000.00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51,354,558.49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297,035,441.51
元,款项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于 2017 年 7 月 17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
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瑞华验字第【2017】01300022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额 诺投资总额 总额

1 注射剂新药产业化建设项目 16,003.75 8,000.00 8,000.00

2 白医制药新产品开发项目 7,774.00 3,000.00 3,157.22

3 营销网络拓展及信息化建设项目 7,966.81 4,703.54 4,546.32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额 诺投资总额 总额

4 江苏中卫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7,053.00 4,500.00 172.07

5 西藏卫信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5,035.00 3,500.00 748.16

6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6,000.00 13,079.77

合计 53,832.56 29,703.54 29,703.54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人民币27,644.13万元,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人民币3,188.78万元,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金额为人民币0万元。根据公司募投项目的推进计划,部分募集资金在未来12个月内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保证资金安全性的情况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期增加资金收益,更好的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额度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 万元(含 3,000.00
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单笔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

(四)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有效。单笔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得超过 12 个月,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投资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财务部按照上述要求实施和办理相关事宜。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本着严格控制风险的原则拟购买保本型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类投资收益受到市场剧烈波动、产品不成立、通货膨胀等风险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品种或存款类产品。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及进展情况,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风险的情况下,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应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运行的情况下,合理安排并选择相适应理财产品的种类和期限;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五、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是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高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收益,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

六、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8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保证资金安全性的情况下,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3,000.00万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单笔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其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授权的额度和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经审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未与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相抵触,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1、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分别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要求;

2、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卫信康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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