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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锐德: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日期:2023-11-20  特锐德其他公告   特锐德: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20231120.pdf

//正文核心内容

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回购公司股份方案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会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的长效激励机制,提高员工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健康发展;

3、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自公司自有资金,公司具备相应支付能力,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方案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4、本次回购股份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回购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

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王竹泉、常欣、孙玉亮

2023 年 11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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