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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爱迪: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日期:2023-12-12  *ST爱迪其他公告   *ST爱迪: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1212.pdf

//正文核心内容

福建省爱迪尔珠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福建省爱迪尔珠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福建省爱迪尔珠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变更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进行了审查,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拟聘任的深圳正一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同时具备足够的独立性、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聘任深圳正一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福建省爱迪尔珠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署:

丁元波 姬昆 胡晖

2023 年 12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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