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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301 证券简称:*ST长方 公告编号:2023-159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方集团”)第四届董事会第
四十次会议决定于 2023 年 12 月 29 日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
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公司于2023年12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12月29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12月2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2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29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表决、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 年 12 月 22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截至 2023
年 12 月 22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
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参加表决;股东可以以书面
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会议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福城街道人民路 221 号 B5 栋一楼会议室
9、持有公司股票涉及融资融券的相关投资者应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2.00 《关于公司以资产抵押向关联方申请借款额度的议案》; √
3.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4.00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5.00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重大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等制度
的议案》; √
累积投票提案(提案 6 采用差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6.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 4 人
6.01 选举刘志刚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6.02 选举吴涛祥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6.03 选举江玮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6.04 选举姜泽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6.05 选举聂卫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累积投票提案(提案 7 及提案 8 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7.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 3 人
7.01 选举曾文德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7.02 选举王亮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7.03 选举李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8.00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 2 人
8.01 选举田洪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8.02 选举余小灵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 2023 年 12 月 13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及第四
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4 日披露在
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提案3、4为特别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通过方为有效。
提案6、7、8均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逐项表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
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
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其中提案6采
用差额选举,以候选人得票总数由高到低排列,位次在前四名且得票总数超过出席股
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1/2的候选人可获当选公司非独立董事;提案7及提案8
采用等额选举,得票数超过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1/2的候选人可获当
选公司独立董事或非职工代表监事。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
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23年12月28日(上午9:00-12:00 下午 2:30-5:00)
2、登记方式:
A、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必须持有股东签署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
托人证券账户卡、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B、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能证明法
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必须持有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附件二)和深圳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C、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 2023 年 12 月 28 日 17:00 前送
达或传真至公司,参会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登记表》(附件一),以便登记确认;来信请寄: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福城街道人民路 221 号 B5-408。邮编:518110,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3、会议登记地点: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福城街道人民路 221 号 B5-408
4、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务必携带上述证件原件到场,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福城街道人民路 221 号 B5-408
邮政编码:518110
联系人:江玮
电话:0755-82828966
传真:0755-26923246
E-mail:ir@cfled.com
6、其他事项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13 日
附件一: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姓名或名称
身份证号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编
是否本人参会
备注
附件二: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
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如下:
备注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 同意 反对 弃权
编码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2.00 《关于公司以资产抵押向关联方申请借款额度的议
案》; √
3.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4.00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
的议案》; √
5.00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重大资产处置管理
办法>等制度的议案》; √
累积投票提案(提案 6 采用差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6.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4 人)
6.01 选举刘志刚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6.02 选举吴涛祥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6.03 选举江玮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6.04 选举姜泽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6.05 选举聂卫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累积投票提案(提案 7 及提案 8 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7.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3 人)
7.01 选举曾文德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7.02 选举王亮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7.03 选举李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8.00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2 人)
8.01 选举田洪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
事 √
8.02 选举余小灵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
事 √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股东持股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票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私章;
3、如委托人对上述表决事项未做出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三: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301
2、投票简称:长方投票
3、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包含非累积投票提案和累积投票提案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 6,采用差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4 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在 4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 4 位。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 7,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3 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如提案 8,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2 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2 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
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 年 12 月 29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 29 日 9:15,结束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 29 日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