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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301 证券简称:*ST长方 公告编号:2023-152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3 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及《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重大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等制度的议案》,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修订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原因和依据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相关制度,规范公司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并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对相关制度进行了修订。
二、本次修订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明细
是否需要提交
序号 制度名称 备注
股东大会审议
1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是
2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是
3 《重大投资及融资决策管理制度》 是
4 《对外担保制度》 是
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
5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是 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
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6 《董事会议事规则》 是 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
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
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7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是
8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是
9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是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
10 是
准则》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11 是
管理制度》
12 《重大资产处置管理办法》 是
13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否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
14 否
细则》
15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否
16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否
17 《内部控制制度》 否
18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否
19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规程》 否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会计
20 否
差错管理制度》
《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核销管理
21 否
制度》
上述制度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第 1-12 项制度的修订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公司《重大投资、重大经营及财务决策程序与规则》修订为《重大投资及融资决策管理制度》,《重大投资、重大经营及财务决策程序与规则》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重大投资及融资决策管理制度》后废止。
除第 1-12 项制度的修订外,其他制度的修订已于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生 效 。 上 述 相 关 制 度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披 露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