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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锐德:招商证券关于特锐德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

日期:2023-12-23  特锐德其他公告   特锐德:招商证券关于特锐德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20231223.pdf

//正文核心内容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项目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保荐机构”)作为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锐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特锐德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594号)同意注册,公司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3,140,638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3.18 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为 999,999,988.84 元,扣除发行费用 9,237,735.85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990,762,252.99 元。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且其已出具“和信验字(2021)第 000017 号”《验资报告》对此予以确认。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


根据公司 2020 年 9 月 2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 2020 年 9

月 21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募集

说明书(注册稿)》,结合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项目 承诺投入
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额

1 新型箱式电力设备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特锐德高压 48,525.11 41,197.88

2 电力设备租赁智能化升级项目 特锐德 20,553.00 16,400.09

3 川开电气智慧工厂研发科展一体化综合楼建设项目 川开电气 14,525.00 11,755.39

4 补充流动资金 特锐德 30,000.00 29,722.87

合计 - 113,603.11 99,076.23

注:青岛特锐德高压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锐德高压”)为特锐德全资子公司,
川开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开电气”)为特锐德高压全资子公司。

三、募集资金调整情况以及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调整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实施内容的

议案》,同意公司调整“新型箱式电力设备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部分实施内容,
即该生产线将不再进行新能源微网箱变产品的技术研发与生产制造,其原对应的

生产能力调整为 110kV/220kV 模块化变电站产品的产能。除上述调整外,“新

型箱式电力设备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其他实施内容不变,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亦

不变。该事项已经 2021 年 11 月 29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15日,公司累计使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

为人民币50,142.07 万元,剩余募集资金总额(包含利息收入、理财收益扣除银

行手续费的净额等)为51,459.4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计划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承诺 截止日累计投入
号 拟投入额 募集资金金额

1 新型箱式电力设备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48,525.11 41,197.88 8,404.63

2 电力设备租赁智能化升级项目 20,553.00 16,400.09 2,461.95

3 川开电气智慧工厂研发科展一体化综合楼建设项目 14,525.00 11,755.39 9,531.30

4 补充流动资金 30,000.00 29,722.87 29,744.19

合计 113,603.11 99,076.23 50,142.07

注: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累计投入金额较集资金拟投入金额多 21.32 万元,系实际投资金

额包含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

(三)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公司基于整体战略布局及经营发展规划,为进一步提升产能以满足日益增长

的业务需求,同时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拟将“电力设备租赁智能化升级项目”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14,252.85万元(包含利息收入、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

的净额等,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准)全部用于“新型箱式

电力设备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该项目投资总额变更为63,014.35万元,实施主

体、实施地点、实施内容以及建设周期亦做出相应调整。本次变更后,“电力设

备租赁智能化升级项目”后续建设将根据实际进展情况由公司以自有资金继续投

入实施。

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变更前 变更后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拟 尚未使用募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拟
投入金额 集资金余额 投入金额

新型箱式电力设备 特锐德高

生产线技术改造项 压 48,525.11 41,197.88 34,707.83 新型箱式电力 特锐德、特锐德

目 设备生产线技 高压、川开电 63,014.35 57,365.32
电力设备租赁智能 特锐德 术改造项目 气、宜昌特锐德

化升级项目 20,553.00 16,400.09 14,252.85

合计 69,078.11 57,597.97 48,960.68 合计 63,014.35 57,365.32

注 1:上表变更前“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和变更后“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均包含

利息收入、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等;

注 2:宜昌特锐德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昌特锐德”)为特锐德控股子公司。

上述拟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金额占募集资金总额100,000.00万元的13.99%。

变更后的实施主体将依据募集资金管理的要求开立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

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

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四)本次变更后募投项目审批情况

公司“新型箱式电力设备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之前已完成项目备案及环评

手续,目前正在根据相关法规的要求结合本次变更后情况进行相关手续的办理。

二、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

(一)原募投项目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

“电力设备租赁智能化升级项目”主要投向公司电力设备租赁业务,以进一

步完善扩充公司租赁设备类型和数量,提高智能化管理水平,从而稳固公司在电

力设备租赁市场的先进地位和竞争壁垒。项目投资总额20,553.00万元,拟使用募

集资金投入16,400.09万元,实施主体为特锐德,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为

2024年12月31日。截至2023年12月15日,该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461.95万元,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14,252.85万元(包含利息收入、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

的净额等,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准)。其中,尚未使用募

集资金余额13,000.00万元于截止日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252.85万元于截止日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北支行。

“新型箱式电力设备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原计划在公司胶州工业园内建设厂房及配套生产线与研发中心,用于 110kV/220kV 模块化变电站以及海上风电预制舱式变电站、多站合一智慧配电房等新型箱式电力设备产品的技术研发与生产制造。项目投资总额 48,525.11 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 41,197.88 万元,实
施主体为特锐德高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31 日。截至
2023 年 12 月 15 日,该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8,404.63 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
金余额 34,707.83 万元(包含利息收入、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等)。其中,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 32,000.00 万元于截止日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707.83 万元于截止日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崂山支行。

(二)本次变更原募投项目的原因

面对国家碳中和战略以及新型电力系统建设赋予的重大机遇与挑战,公司需要不断创新应用场景,持续加大对各制造基地核心产品的资源投入,重点聚焦竞争力强、盈利水平高的产品,通过标准化、模块化、数字化体系建设,实现跨基地协同创新,利用规模效应降低成本、提高盈利能力,同时不断加强业务价值属性,为客户提供面向新能源为主体的新集成生态系统。

基于公司整体发展战略,为进一步提升核心产品的生产能力和规模效应,优化公司内部资源配置,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计划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电力设备租赁智能化升级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4,252.85万元(包含利息收入、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等,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准)用于“新型箱式电力设备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以进一步丰富和完善公司研发制造核心产品的技术能力和自动化水平,扩大产能以满足日趋变化的市场需求,促进公司业务长远发展。

同时,考虑不同区域市场需求以及公司产能跨基地协同布局等,本次增加“新型箱式电力设备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的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并据此调整实施内容和建设周期。


三、变更后募投项目情况说明

(一)变更后募投项目基本情况和投资计划

1、项目名称:新型箱式电力设备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2、项目投资总额:投资总额63,014.35万元,计划使用募集资金57,365.32万元,剩余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投入。

3、项目实施主体: 特锐德以及公司子公司特锐德高压、川开电气、宜昌特锐德。根据变更后的实施主体情况,特锐德将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宜昌特锐德增资,特锐德高压将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川开电气增资。

4、项目实施地点:青岛市、成都市、宜昌市

5、项目建设周期:预计在2025年12月底之前建设完成

6、项目建设内容:本项目拟在公司青岛、成都以及宜昌的工业园内建设厂房、生产线以及员工配套工作和生活设施,用于110/220kV模块化变电站、海上风电预制舱式变电站、多站合一智慧配电房、新能源箱变、开关柜、变压器等核心产品的研发与生产制造,并进行相关产线的智能化升级。本项目的顺利实施将进一步丰富和完善公司优势产品体系,有效提升公司研发制造能力和自动化水平,扩大产能以满足日趋增长的市场需求,有利于公司业务长远发展。

(二)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1、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本项目是公司应对市场发展和市场需求的迫切需要

能源体系转型是实现碳中和目标的关键,近几年我国新能源发展迅速,应用规模不断扩大,成本持续降低,清洁替代作用日益显著。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的《关于促进新时代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提出到2030年我国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要达到12亿千瓦以上,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

随着国家“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战略的深入实施,交通、工业、
矿产等领域电能替代快速推进。与此同时,锂电池上下游产业、数据中心、芯片制造等新形式的高用能产业蓬勃发展,相关企业正快速投资扩产,电力设备需求量随之快速增加。在上述发展趋势下,电网各电压等级变电站需要更多的布点建设,需要更快的建设速度。

公司凭借在技术、产品、服务等方面的领先优势,在发电侧,针对新能源发电站的特点和需求,一方面创新研发了新能源箱变以及新一代数字化全预制式模块化变电站集成解决方案,有效提升了新能源发电站的建设效率。在电网侧,公司聚焦电网变电站新建及扩建,电网老旧变电站改造,数字化电网建设场景,开发一系列新型电力系统相关设备。在负荷侧,公司为新材料、新基建等行业提供量身定制的系统解决方案,与锂电池产业链众多龙头企业开展业务合作,布局三大运营商及国资云、数据中心、云计算、第三方数据中心头部企业等大客户。
面对国家碳中和战略以及新型电力系统建设赋予的重大机遇与挑战,公司实施以“智能制造+系统集成”为主体的发展战略,近年来业务持续增长。目前,公司各主要产品需求旺盛,销售渠道畅通,基本处于满负荷生产状态。如果不能及时进行产能扩建以满足市场需求,产能瓶颈将成为公司未来快速发展的障碍。因此,公司有必要在现有生产能力的基础上,进一步增加产品供应能力,抓住市场发展带来的机遇,巩固强化公司国内领先的市场地位。

(2)本项目有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业务架构与产品体系

本项目除提升公司现有110/220kV模块化变电站、新能源箱变、开关柜、变压器的产能外,还将用于海上风电预制舱式变电站、多站合一智慧配电房、新型变压器等电力设备产品的生产制造,从而有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业务架构与产品体系,持续增强公司竞争力。

海上风电预制舱式变电站:目前,国内的海上风电升压站建设面临很多痛点,运输安装困难、防腐要求高、交叉作业多、调试难度大等等。特锐德行业领先的模块化预制舱式变电站可以有效解决这些痛点,市场前景广阔。海上风电升压站需要设计和生产全焊接、少门、少缝隙、密封式结构,且单体尺寸超出陆地产品常规尺寸,且在防腐、防护以及环境控制等方面的要求也高于其他同类产品,本项目的实施将有助于公司进一步提高生产工艺以满足海上风电预制舱式变电站
的产品需求。

多站合一智慧配电房:配电室、光伏电站、储能站等多站合一逐渐成为当前电力系统的发展趋势,尤其是针对新建工业园区,采用BIPV屋顶建筑一体化光伏取代传统屋顶材料,既可以节省厂房建筑成本,又可以实现低成本、高效率光伏发电,解决能源来源及成本问题。特锐德利用自身行业领先的电力系统集成优势,开发生产多站合一智慧配电房,通过预制舱式产品设计实现快速建站,大大缩短变电站的建设周期,尤其对变电站改扩建工程更为适用。本项目的实施将有助于公司提升多站合一智慧配电房产品的生产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新型变压器:随着智能电网和数字化技术的普及,研发生产新型变压器以适应智能电力系统的需求迫在眉睫。新型变压器旨在提高能效、降低能源损耗,并与可再生能源系统高效集成,以应对不断增长的可再生能源容量。本项目的实施将提高公司变压器产线生产能力及变压器产品的丰富度,有利于公司快速抓住市场机遇,进一步发掘商机,提高产品竞争力。

(3)本项目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生产管理水平

本项目在建设厂房和生产线外,同时对生产制造、调度运营、仓储物流等系统进行智能化升级,在提升原材料利用率、产品生产制造能力的同时,进一步提升技术研发、工艺设计、厂内物流、计划统筹等配套能力,有效改善公司在生产制造、供应链、进销存管理等方面的信息化与自动化水平。

2、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1)本项目是在现有产品基础上的产能提升和优化升级,可充分借鉴既有经验

本项目拟投建的产品均是在现有产品基础上的产能扩充或技术优化升级,产品用途和生产工艺未发生根本性变化,在现有产品工艺流程下进行技术改进即可实现,不存在技术上的实质性障碍。此外,公司拥有成熟的工业工程团队,积累了多个工业园厂房、产线的建设经验,并持续在工业工程方面为提高产品质量、提升工作效率和降低制造成本改进新工艺。因此本项目可以充分借鉴即有技术与产品经验,不存在因新技术、新工艺无法实现而导致项目失败的风险。


(2)公司的产品研发设计与生产经验积累能够充分保证本项目的顺利实施
公司自2004年成立至今,高度专注于智能箱变产品的集成设计与研发生产,拥有世界首创的220kV及以下模块化智能预制舱式变电站的完整技术体系和知识产权,自主研发的城市轨道交通智能箱式变电站和一体化光伏箱变等产品也开辟了行业创新的先河。凭借领先的创新能力和技术基础及强大的综合实力,公司拥有丰富的户外产品设计和生产经验,是国内唯一能够同时设计生产高寒(-45℃)、高热(45℃)、高海拔(5000m)箱变产品的企业,与同类产品相比在质量、安全性、经济性、灵活性以及后续运维的便捷性方面具有显著优势。
作为中国领先的户外箱式电力设备系统集成商,公司中高端箱变产品已经取得了中国铁路市场占有率第一、局部电力市场第一的行业地位。同时,在新能源发电领域,公司预制舱式模块化变电站产品和新能源箱变产品的中标份额位居行业前列。作为中国电力产品技术标准的制定者和参与者,公司是国内目前唯一参与了国网第三代智能变电站标准规范编写的模块化预制舱厂家,凭借领先的技术创新能力和强大的综合实力,先后承担了多项国家级和省市级项目,并成为工信部第一批制造业单项冠军培育企业。

因此,公司在箱式电力设备领域的产品研发设计与生产经验积累能够充分保证本项目的顺利实施。

(三)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本项目达产后预计年均新增销售收入约177,802.46万元,年均新增净利润约10,552.06万元;项目财务内部收益率18.21%(税后),静态投资回收期6.48年(税后,含建设期),项目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该经济效益分析为公司依据当前市场情况的测算结果,不构成公司对未来业绩的承诺。

四、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是公司结合当前市场环境及未来战略规划,审慎考虑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做出的合理调整,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同时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金和资源配置,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本次变更事项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合法、有效。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将“电力设备租赁智能化升级项目”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14,252.85万元(包含利息收入、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等,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准)用于“新型箱式电力设备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同时,同意对募投项目“新型箱式电力设备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内容和建设周期等进行相应调整。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是公司根据产品市场需求及战略布局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的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同意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六、保荐机构关于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查阅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会议文件、审核文件、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公司董事会与监事会关于本次变更部分
募集资金用途的审议文件等文件,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相关事宜,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目前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违规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招商证券对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相关事项无异议。同时,招商证券将继续督促公司加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管理,及募集资金使用监管,并根据项目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项目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签名:李莎 签名:贾音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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