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上市公司公告 > 顺灏股份:关于公司独立董事继续履职的公告

顺灏股份:关于公司独立董事继续履职的公告

日期:2023-12-27  顺灏股份其他公告   顺灏股份:关于公司独立董事继续履职的公告-20231227.pdf

//正文核心内容

证券代码:002565 证券简称:顺灏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7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独立董事继续履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3 年 8 月
1 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刘志杰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刘志杰先生因其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在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中担任的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任何职务。

由于刘志杰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人数的三分之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刘志杰先生的辞职申请自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方能生效。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20)。截止本公告披露,刘志杰先生一直在按规定继续履行公司独立董事及相关委员会委员职责。

刘志杰先生今年下半年为参选中国科学院院士,根据《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第十二条,任职期间的党政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企业负责人,原则上不作为院士候选人。为谨慎起见,刘志杰先生申请辞去了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后经与中国科学院院士工作局确认,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职务的人选可以参选中国科学院院士。现刘志杰先生希望能继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继续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鉴于刘志杰先生的辞职报告尚未生效,且其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独立公正、勤勉尽责,为董事会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刘志杰先生仍满足担任独立董事的条件和任职资格,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刘志杰先生将继续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五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
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特此公告。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27 日


免责声明:本页面内发布的信息,目的在于个人学习,与本页面立场无关。本页面不保证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信息并未经过本站证实,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