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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家汇: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日期:2023-12-29  *ST名家其他公告   名家汇: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20231229.pdf

//正文核心内容


证券代码:300506 证券简称:名家汇 公告编号:2023-098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控股股东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圳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8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以下简称“深圳证监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3〕272 号,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3〕272 号主要内容



《深圳证监局关于对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程宗玉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程宗玉:



经查,2018 年你公司未披露程宗玉及其配偶就你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签订的收益保障协议,违反了《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57号)第五十二条第二款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40 号)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程宗玉作为你公司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对前述信息披露问题负有主要责任。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40 号)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及程宗玉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如对本监管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 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 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管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整改措施



公司及相关人员高度重视监管措施决定书所提出的问题,将认真吸取教训并引以为戒,深刻反思公司在信息披露和规范运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公司将以本次警示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证券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强化规范运作意识,切实提高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规范运作水平,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



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经营管理活动,公司将努力做好经营管理和公司规范治理的各项工作,严格按照相关监管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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