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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银行:关联交易公告

日期:2024-03-01  平安银行其他公告   平安银行:关联交易公告-20240301.pdf

//正文核心内容

证券代码:000001 证券简称:平安银行 公告编号:2024-012

优先股代码:140002 优先股简称:平银优 01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银行”、“本行”)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深圳万里通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采购深圳万里通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万里通”)万里通积分,为本行提供万里通积分服务,交易金额人民币 16 亿元。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行和深圳万里通同为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深圳万里通构成本行关联方。本行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审议表决情况

本行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为人民币 4346.80 亿元、2023 年三季度末资本净
额为人民币 5410.91 亿元,本次关联交易金额为人民币 16 亿元,占本行最近一季资本净额 0.296%,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0.368%,关联交易累计金额为人民币 34.57 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0.795%。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及本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本次业务构成本行一般关联交易。

本行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深圳万里通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长谢永林、董事陈心颖和蔡方方回避表决。本行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前述关联交易议案,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此议案。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深圳万里通成立于 2014 年 7 月 21 日,注册资本:人民币 20000 万元,注册
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
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程炜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98594557B。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金融软件、炒股软件的技术开发与销售;计算机数据处理;计算机软硬件设计、技术开发、维护、销售及技术咨询;数据分析与数据服务;企业投资管理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均不含限制项目);企业形象设计;股权投资;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受托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不得以任何方式募集资金,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从事广告业务;酒店预定;票务代理;贸易经纪代理;商品、广告招标代理;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会务服务,会展服务,摄影;销售日用百货、五金交电、纺织品、服装鞋帽及箱包、劳防用品、工艺品、文教用品、电子产品、通讯设备、玻璃制品、汽车及摩托车配件、金银饰品、珠宝首饰、消防器材、钟表、眼镜、汽车装饰品、母婴日用品、宠物用品(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销售酒类、预包装食品(不含复热)。磁卡、智能卡的开发与销售及相关应用服务;企事业单位的福利产品设计与管理方案策划及相关商务代理服务。

截至 2022 年末,深圳万里通资产总额人民币 259766.79 万元,负债总额人
民币 231932.78 万元,所有者权益人民币 27834.01 万元,2022 年度营业收入人
民币 34606.11 万元,净利润人民币 19603.14 万元。深圳万里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行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深圳万里通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采购万里通积分服务,合计金额人民币16 亿元。

四、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前述关联交易的定价按照商业原则进行,定价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影响

本行作为上市的商业银行,本次关联交易为本行的正常业务,且按商业原则协商订立具体交易条款,定价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不存在损害本行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本行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

本年初至披露日,本行与深圳万里通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1358.51 万元。

七、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本行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深圳万里通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此议案,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一)平安银行前述关联交易按商业原则协商订立具体交易条款,定价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不存在损害平安银行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影响平安银行独立性。

(二)同意将前述关联交易提交平安银行董事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一)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

(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三)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概述表。

特此公告。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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