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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云山: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核委员会2023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日期:2024-03-16  白云山其他公告   白云山: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核委员会2023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20240316.pdf

//正文核心内容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核委员会 2023 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核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核委员会 2023 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1985 年,2012 年 3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

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22 层 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 32

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 2017 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 36 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 H 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 30 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大信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大信

从业人员总数 4001 人,其中合伙人 160 人,注册会计师 971 人。注

册会计师中,超过 500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 2023 年第 3 次审核委员会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

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 2023年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和《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 2023 年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结合公司 2023 年年报工作安排,大信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内部控制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鉴证、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大信就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计划、风险判断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大信审计工作小组完全具备实施本次审计工作的专业知识和从业资格,能够胜任本次审计工作。



经评估,审核委员会认为大信在本公司 2023 年年度审计工作中本着严谨求实、独立客观的工作态度,能恪守职业道德,遵循审计准则,履行审计职责,按时提交审计报告。并向本公司管理层提出了较为中肯的管理建议,较好地完成了本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



三、审核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审核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核委员会对大信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等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项目成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具备足够的独立性、诚信状况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本公司 2023 年年度财务审计工作和 2023 年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2023

年 4 月 13 日,2023 年第 3 次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 2023 年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及《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3 年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大信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4 年 1 月 3 日,审核委员会成员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

合的方式与本公司审计师、财务部、审计部进行了审前沟通,对 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问题、重要时间节点、年报审计要点、人员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审核委员会成员听取了审计师汇报的 2023 年年报审计工作,并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三)2024 年 3 月 1 日,审核委员会成员对本公司编制的财务

会计报告(初稿)进行了审阅,并发表了书面审阅意见。



(四)2024 年 3 月 15 日,公司审核委员会召开了 2024 年第 1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本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和《本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相关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审核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核委员会

2024 年 3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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