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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炬高新:中炬高新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日期:2024-03-30  中炬高新其他公告   中炬高新:中炬高新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40330.pdf

//正文核心内容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议案及 2023 年度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 2023 年利润分配预案》已获得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 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2023年度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占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18.08%,现金分红比例未达到 30%,是基于公司产能建设、生产研发、产业布局以及补充流动资金等项目对资金的需求,并综合考虑了目前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情况,推动公司战略规划落地,实现战略目标,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此页无正文,为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秦志华:

李 刚:

甘耀仁:

2024 年 3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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