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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机场: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沈维涛

日期:2024-04-08  深圳机场其他公告   深圳机场: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沈维涛-20240408.pdf

//正文核心内容

(沈维涛)

作为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2023年工作中,严格依照《公司法》《深圳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相关规定,勤勉尽责,依法履职,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基本情况

沈维涛,男,中共党员,金融学博士,财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福龙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8月至2023年12月任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

2023年度,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要求的独立性,并按照监管规则进行了独立性自查,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不在公司兼任除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本人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控股股
东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情况

2023年,公司共召开8次董事会会议(4次现场会议,4次通讯表决会议)及3次股东大会(均为现场会议)。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均按时出席相关会议,认真讨论并审议各项议案,与公司管理层进行充分沟通,并结合自身专业领域提出合理化建议,严谨认真行使表决权。本人对出席会议所审议的事项均进行了表决,未对审议事项提出异议和否决性意见。出席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股东大会

姓名 应出席会 现场出 以通讯方式 委托 应出席会 实际出
缺席

议次数 席次数 参加次数 出席 议次数 席次数

沈维涛 8 4 4 0 0 3 3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共召开5次会议,本人作为召集人出席委员会会议,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占用本公司资金、关联交易等进行审查,对公司定期报告、变更年度审计机构等事项进行事前审议,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积极开展公司内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充分发挥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职能。
2.提名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共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1次。本人作为委员出席会议,对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能力进行了审查并发表专门意见,切实履行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公司根据最新《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修订了《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报告期内未涉及需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事项,故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的情况发生;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发生;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未有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发生。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状况方面进行深度讨论和交流,维护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需要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审阅相关资料,运用自身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积极参加业绩说明会、股东大会等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认真、及时回复投资者提问,回应投资者关切并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六)现场工作情况及公司配合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一直对公司的经营发展情况予以高度关注,定期听取管理层对于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等方面的汇报,并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财务和公司治理状况,主动查阅、问询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运用专业知识为公司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及时获悉行业、公司各重大事项进展情况,掌握公司运行动态。对董事、高管履职情况进行有效监督和检查,充分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2023年本人现场调研深圳机场快件中心及机场免税等相关业务,充分肯定了快件业务的数智化能力提升,提出持续优化旅客免税购物体验等建议。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在我们履职过程中给予积极有效的支持配合,主动详细讲解公司各业务板块经营状况并提供相应资料文件,方便独立董事作出客观判断。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秉持公开、公正、客观原则,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 2023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合法合规,符合关联交
易的合法性、必要性及公允性要求。公司在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前,会将相关材料交予独立董事预审,并在召开董事会时安排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报告期内相应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3年年度报告》经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真实反映了公司实际情况。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2023年10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及聘请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鉴于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5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市国有企业监管相关规定,为确保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并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本人认真核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业务资格,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基于独立判断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四)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通过审查其学历、任职经历及其他相关信息,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张敦力先生、曾迪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董事会提名张敦力先生、曾迪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度,本着独立、客观和公正原则,本人认真履行忠实和勤勉义务,充分发挥专业独立作用,积极承担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各项职责;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以及高管人员的沟通,持续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提出合理化建议;监督核查公司信息披露情况,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2024年1月,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完成部分独立董事的选举工作,本人已届满离任,感谢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在本人履职过程中给予的积极配合及大力支持。

独立董事:沈维涛

2024 年 4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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