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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机场: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日期:2024-04-08  深圳机场其他公告   深圳机场: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0240408.pdf

//正文核心内容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审字[2024]518Z0391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外经贸大厦 15 层/922-926(100037)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TEL: 010-6600 1391 FAX: 010-6600 1392
E-mail:bj@rsmchina.com.cn
https//WWW.rsm.global/china/
容诚审字[2024]518Z0391 号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
们审计了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机场公司”)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
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深圳机场
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
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
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
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深圳机场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容诚审字[2024]518Z0391 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陈链武(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

张莉萍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韩松亮

2024 年 4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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