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骏成科技: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跟踪报告

日期:2024-04-10  骏成科技其他公告   骏成科技: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跟踪报告-20240410.pdf

//正文核心内容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骏成科技

保荐代表人姓名:何立 联系电话:021-23219000

保荐代表人姓名:吴俊 联系电话:021-23219000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

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 是

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
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2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 是

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9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1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持续督导的培训情况报
告》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无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无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无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

(2)培训日期 2023 年 12 月 21-22 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上市公
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公司已召开董事会、监
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追认 2022 年度开展外
汇衍生品交易的议
案》,补充履行了必要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7 的审批和公告程序;公
日至 2023 年 4 月 13 司全体财务人员、信息
日开展了以套期保值 披露相关人员积极学
为目的的外汇交易业 习《企业会计准则》《上
务,未及时对上述事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项履行相应审议程序 办法》《上市公司治理
及信息披露义务 准则》等内容,不断提
升财务、信息披露人员
的专业能力及信息披
露意识,强化财务会计
相关信息披露的准确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7 公司全体财务人员、信
日至 2023 年 4 月 13 息披露相关人员积极
日开展了以套期保值 学习《企业会计准则》
为目的的外汇交易业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务,未及时对上述事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项履行相应审议程序 治理准则》等内容,不


及信息披露义务 断提升公司相关人员
的公司治理相关专业
知识及信息披露意识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

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 无 不适用

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 无 不适用

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

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 无 不适用

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 未履行承诺的原
履行承诺 因及解决措施

关于股份限售安排、自愿锁定及延长锁定期的承 是 不适用



关于股份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关于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关于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是 不适用

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关于未履行约束措施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关于欺诈发行上市股份买回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关于补缴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的声明、承诺 是 不适用

与保证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不适用

2023 年 7 月 17 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 交易所针对公司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
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 的的外汇交易业务未及时履行相应审
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出具的监管函;
针对上述事项,公司全体财务人员、信
息披露相关人员积极学习《企业会计准


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等内容,不断提升财
务、信息披露人员的专业能力及信息披
露意识,强化财务会计相关信息披露的
准确性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度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何 立 吴 俊

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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