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骏成科技: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兴华)

日期:2024-04-10  骏成科技其他公告   骏成科技: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兴华)-2024041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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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王兴华作为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 2023 年度工作中认真履行职责,谨慎、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3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履历如下:

王兴华,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 MPACC中心会计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曾任上海金茂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现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现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括

(一)参加会议情况

本人在任职后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股东大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审慎行使表决权,严谨、独立、负责地对各项议案进行投票。

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1、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独立董事 应列席股东大 列席次数 以现场/通讯 委托列席 缺席次数
姓名 会次数 方式参加次数 次数

王兴华 2 2 2 0 0

2、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独立董事 应参加董事会 出席次数 以现场/通讯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姓名 次数 方式参加次数 次数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3 年度,本人对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以下重大事项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1、2023 年 3 月 27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上,对公司 2022 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 2023 年度综合授信额度、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3 年 4 月 24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上,对公司开展
2023 年度外汇衍生品交易、追认 2022 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以及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及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23 年 6 月 13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对公司变更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暨使用募集资金设立全资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23 年 7 月 3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上,对公司实施
202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23 年 7 月 20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上,对公司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23 年 8 月 29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上,对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23 年 10 月 24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上,对公司拟实
施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自己暨关联交易等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8、2023 年 12 月 29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上,对公司部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等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审计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被
选举为审计专门委员会的委员,并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本人担任公司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后,2023 年度共召集并主持召开四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按照《独立董事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在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并在审计机构进场前、后加强了与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督促其按计划进行审计工作,跟进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认真审阅。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务。2023 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考察、沟通,充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公司治理、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并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每一个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及时进行调查、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查阅公司相关账册、会议记录等,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并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公正地完成信息披露。本人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谨慎、忠实、勤勉地服务于全体股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听取审计机构的工作计划与总结,了解其审计工作的进度与有效性,确保审计工作顺利进行。本人对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本人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
实、准确、完整,符合中国会计准则的要求,没有重大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没有发现重大

违法违规情况。2023 年 3 月,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 4 月召开的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对此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同意将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3 年 10 月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董事会审议该议案之前审阅了议案内容,并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同意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该等事项以全票赞成表决通过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未聘任或解聘财务负责人。报告期内无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状况、治理情况,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获取作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并就此在董事会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积极有效的履行了自己的职责,保护投资者权益。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使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更好地树立自律、规范、诚信的形象,为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贡献力量。2024 年,将继续勤勉尽职,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谢谢!

独立董事:王兴华
2024 年 4 月 9 日
(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签署页)
独立董事:

王兴华

2024 年 4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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