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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岩大地: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日期:2022-01-17  中岩大地其他公告   中岩大地: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117.pdf

//正文核心内容

证券代码:003001 证券简称:中岩大地 公告编号:2022-005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
次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14 日(星期五)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会议通知已于 2022 年 1 月 10 日以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到各位监事。会议应出
席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其中翟博渊、田义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田义先生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议案并表决,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
票数量并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事项,符合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程序合法合规,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公司《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和激励对象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公司设定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

因此,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激励计划调整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事项,
并同意确定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 2022 年 1 月 14 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10 名激励对象授予 38.8893 万股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并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2 年 1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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