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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聚龙: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日期:2022-04-29  聚龙退其他公告   *ST聚龙: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42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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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300202 股票简称:*ST 聚龙 公告编号:2022-032

聚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聚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
“本次会议”)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
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其中独立董事马国强先生、王振山先生、刘晓晶女士通讯表决),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柳永诠先生召集、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已于 2022 年 4 月 17 日通知全体董事,与会的各位董事已知
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
网站公告的《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中“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和“第四节公司治理”相关部分。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马国强先生、王振山先生、刘晓晶女士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并将在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 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与会董事认真听取了张奈女士所作的《公司 2021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该
制度等方面的工作进展和成果,并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规划和战略布局对 2022 年的重点工作和工作目标进行了部署。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 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1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3,018.10 万元,同比下降 41.65%,实现营业利
润-39,319.77 万元,同比下降 1,200.1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1,261.26万元,同比下降 1,228.81%。与会董事认为,公司《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1 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具体内容《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在中国证监会指
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1 年度实现归属于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为-412,612,610.65 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87,991,920.23 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406,835,181.63 元,公司年末盈余公
积余额为 144,161,295.29 元。根据《公司章程》关于现金分红的条件以及公司 2022年的经营计划,考虑公司资金现状、盈利水平和现金流量对公司经营发展的支持,同时更好地兼顾股东的长远利益,经董事会研究决定,2021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公司监事会对该预案发表了审核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预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上述文件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 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监事会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审核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上述文件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1 票

(独立董事王振山先生弃权,弃权理由:本人认为:1、前述违规事件涉及公司各内控环节权力配置结构、授权管理、监督与执行、子公司控制等多方面制度与流程。本议案未能提供上述整改之后公司未来应对类似问题的能力与效果的可信证据。2、前述违规事件的发生与本公司特定的股权结构具有内在联系。公司整改过程中,内控制度的加强、流程和制度的完善是否针对特定股权结构进行了特殊的制度安排并未提供合理说明。本人认为如果现行控制体系不能有效应对股权集中对程序和规范的挑战,那么内控体系的有效性仍令人怀疑)。

六、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
议案》

公司董事会及审计机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了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人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关于公司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 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中国证监会
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内容将同时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签署了书面确认
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无法表示意见涉及的事项进行了专项说明,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董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审计机构,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对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数据进行了严谨的审计。公司拟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用期一年。

公司监事会对聘任续聘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公司独立董
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资产价值,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计提依据充分,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
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上述文件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内容将同时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签署了书面
确认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暨追溯调整的议案》

公司本次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
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和要求,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提高公司财务信息质量。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暨追溯调整的公告》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时间为 2022 年 5 月 20 日(星期五)下午 15:30 分,会议
召开地点为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千山中路 308 号公司会议室。《关于召开公司 2021 年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聚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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