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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聚龙: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马国强)

日期:2022-04-29  聚龙退其他公告   *ST聚龙: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马国强)-20220429.pdf

//正文核心内容

聚龙股份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述职报告

聚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马国强)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聚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勤勉尽责的义务,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公司2021 年度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参与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并对重大事项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 2021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 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1 年度,公司共召开 7 次董事会,2 次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
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所有议案均履行了规范的审议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均亲自出席了各次会议,不存在缺席或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行使表决权的情形,并认真审阅了会议资料,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2021 年度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议案无异议。报告期内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 应出席 实际出 以通讯表 委托出席 缺席次 是否连续两 列席股东大
事姓名 董事会 席董事 决方式参 次数 数 次未亲自出 会次数
次数 会次数 加次数 席董事会

马国强 7 7 7 0 0 否 0

二、 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聚龙股份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述职报告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在本人履职期内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会议日 会议名称 事项内容 独立意
期 见类型

2021 年 第四届董事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针对公司的违规担保

4 月 20 会第二十二 及资金占用的解决措施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同意
日 次会议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 同意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同意
2021 年 第四届董事

04 月 28 会第二十三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
日 次会议 关于聘任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 2020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对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的独立意见 同意

2021 年 第四届董事 关于公司 2021 年上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

8 月 27 会第二十五 占用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同意
日 次会议

2021 年 第四届董事 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

10 月 28 会第二十六 占用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同意
日 次会议

2021 年 第四届董事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针对公司的违规担保及资金占

12 月 29 会第二十七 用的解决措施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同意
日 次会议

三、 任职董事会各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主持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日常工作。

聚龙股份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述职报告

报告期内,共召集并主持了 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主要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一年度的工作、履职情况进行考评,并对其薪酬事项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2、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主持了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报告期内,共召集并主持了 4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分别对内审工作计划和内审部工作报告、公司定期报告和各季度内审部提交的《内审报告》事项等进行了审核,并提出了专业的审核意见,评估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违规担保和资金占用对公司的影响,形成工作报告上报公司董事会。

3、战略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参加了战略委员会日常工作。报告期内,共参加了 2次战略委员会会议,分别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针对公司的违规担保及资金占用的问题,并对解决措施、公司 2020 年度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涉事项提出了建议和意见。

四、 在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1 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以及其他时间通过电话或邮件等方式和公司的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关注公司外部环境和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公司相关报道,对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能够做到及时的了解和掌握。

五、 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完成了以下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制度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聚龙股份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述职报告

2、严格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关注公司的经营情况。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等机会,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汇报,对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及有关材料进行认真的审核,独立、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必要时均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与相关人员进行沟通、问询、交流,通过查阅有关资料,对公司的业务发展、风险事件及其他重大事项情况进行了解,促使公司更加注重规范运作。

3、为更好的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尤其是涉及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等方面的规定,提高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合法权益的能力。
六、 其他工作

1、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外部审计机构或咨询机构的情况。
2021 年度本人尽职尽责的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2022 年,本人将继续严
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马国强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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