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上市公司公告 > *ST聚龙:关于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更正公告

*ST聚龙:关于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更正公告

日期:2022-05-25  聚龙退其他公告   *ST聚龙:关于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更正公告-20220525.pdf

//正文核心内容


股票代码:300202 股票简称:*ST 聚龙 公告编号:2022-053

聚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聚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聚龙股份”)于 2022 年 3 月 8 日披露

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签字合伙人张晓萌曾收到中国证监会上海专员办下发的【2021】10 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因其已按照上海专员办的要求完成相关整改,且其本人未被监管部门和中兴华限制参与证券类业务活动,因此在提供相关被监管信息时未能引起足够重视,导致其未将曾收到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信息提交公司予以披露。公司经问询查证后现将披露信息更正如下:



原披露内容为:(1)项目合伙人:张晓萌,于 2005 年 9 月取得中国执业注册会计

师资格, 2004 年开始在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工作,先后为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参与软控股份有限公司、贵阳高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公司提供 IPO 审计或年度审计及内控审计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近三年无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记录。



现更正为:(1)项目合伙人:张晓萌,于 2005 年 9 月取得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资

格, 2004 年开始在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工作,先后为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参与软控股份有限公司、贵阳高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公司提供 IPO 审计或年度审计及内控审计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近三年无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记录,作为北京德鑫泉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报审计签字注册会计师,2021

年 2 月 25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上海专员办下发的【2021】10 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1

年 12 月 6 日收到全国股转公司会计监管部下发的股转会计监管函[2021]6 号自律监管

措施决定,前述监管措施已完成相关整改,不存在被监管部门限制参与证券相关业务

活动资格的情形。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其他内容不变。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更正后的《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更新后)》将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聚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五日


免责声明:本页面内发布的信息,目的在于个人学习,与本页面立场无关。本页面不保证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信息并未经过本站证实,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