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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内配: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函

日期:2022-07-06  中原内配其他公告   中原内配: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函-20220706.pdf

//正文核心内容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函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拟提交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的《关于与核心员工持股平台共同投资设立氢能项目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以下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与员工持股平台共同投资设立氢能项目子公司,是基于各方充分协商自愿达成,有利于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保障核心人员稳定、积极、长期投入工作。投资各方按照持股比例以货币方式出资,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没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函》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王仲 张兰丁 何晓云

2022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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