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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山股份:关于本次重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但不构成重组上市的说明

日期:2022-12-02  香山股份其他公告   香山股份:关于本次重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但不构成重组上市的说明-2022120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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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但不构成重组上市的说明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拟向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均胜电子”)购买宁波均胜群英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均胜群英”)不超过 17%的股份,其中,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均胜群英 10.88%的股份,同时拟向不超过 35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并以募集配套资金购买均胜群英不超过 6.12%的股份(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计算,本次交易将达到《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因此需提交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根据本次交易方案,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仍为赵玉昆先生,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化,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

综上,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

特此说明。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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