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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山股份:甬兴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情况的核查意见

日期:2022-12-02  香山股份其他公告   香山股份:甬兴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情况的核查意见-20221202.pdf

//正文核心内容

甬兴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交易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情况的核查意见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拟向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均胜电子”)购买宁波均胜群英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均胜群英”)不超过 17%的股份,其中,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均胜群英 10.88%的股份,同时拟向不超过 35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并以募集配套资金购买均胜群英不超过 6.12%的股份(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甬兴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甬兴证券”、“独立财务顾问”)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8〕22 号)、《关于强化在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业务中独立财务顾问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本次交易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情况进行了核查。经核查,在担任本次交易独立财务顾问的过程中,甬兴证券不存在各类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第三方的行为。经核查,在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依法聘请了独立财务顾问、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除上述依法需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之外,上市公司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的行为。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甬兴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

钱丽燕 童芳

甬兴证券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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