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核心内容
关于四川里伍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
(第七期)
四川里伍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里伍铜业”或“辅导对象”) 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辅导机构”)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四川里伍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本辅导期间,国金证券辅导工作小组成员为唐宏、邹学森、高国锋、郝岱骏、张聪石,其中唐宏、邹学森为保荐代表人,唐宏为辅导工作小组组长。
上述辅导人员均具备有关法律、会计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拥有已上市企业的辅导工作经历,具备从事辅导工作的能力和资格。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本期辅导工作时间为2023年1月至3月。
本辅导期间内,辅导机构根据辅导工作计划并结合辅导对象的实际情况,主要采取现场会议讨论、问题诊断与专业咨询、督促自学等方式实施辅导,并与其他中介机构就辅导对象的规范运作等情况进行了深入沟通。在辅导机构和各中介机构的辅导下,公司在规范运作、内部控制等方面得以改善。
本辅导期内,根据中国证监会《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的规定,本着诚实守信和勤勉尽责的原则,国金证券对发行人进行了持续尽职调查和相关辅导工作。国金证券在里伍铜业现场工作人数为5人,现场工作时间约为65天,其中4
人负责里伍铜业外部客户及供应商的走访工作,外调走访工作时间约为15天。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1、对辅导对象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进行调查并会同辅导对象审计机构进行2022年度审计;
2、对辅导对象历史沿革中相关股东进行访谈;
3、进行客户及供应商的走访工作;
4、对辅导对象开展资金流水核查工作;
5、持续核查辅导对象的关联方情况;
6、持续关注辅导对象实际经营状况和所处行业宏观环境变化情况,督促辅导对象保持规范、健全法人治理结构;
7、对辅导对象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讨论,并确定募投项目;
8、督促辅导对象规范运作,并保持规范的内部决策和控制制度;
9、与辅导对象讨论上市相关问题及解决方案,并督促辅导对象积极解决;
10、督促辅导对象继续学习与发行上市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开展现场辅导培训。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本辅导期内,辅导对象的律师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和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配合辅导机构,在各自的专业范围内,共同采取了中介机构协调会、问题诊断与专业咨询等方式开展辅导工作。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目前辅导对象的募投项目已基本确定,部分募投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方案正在编制中,部分募投项目尚未完成相关备案及环评等工作,辅导对象目前正积极有序地推进募投项目的相关事项。
此外,辅导对象仍需进一步修改并完善与之未来作为公众公司地位相符的管理体系及有关制度文件,以满足未来规范运作的要求。在下一阶段辅导过程中,辅导机构将督促并协助辅导对象持续修改完善上述文件,并要求公司严格按照相关管理体系及制度文件规范运作。
三、下一阶段的辅导工作安排
在下一阶段的辅导期内,国金证券上市辅导工作小组将按照辅导协议的约定,严格执行辅导工作计划,严谨、认真地开展对里伍铜业的各项辅导工作。2023
年 4 月至 2023 年 6 月,国金证券计划安排辅导人员唐宏、邹学森、高国锋、郝
岱骏、张聪石对辅导对象进行股东穿透核查,并持续推进辅导对象资金流水核查工作及客户供应商的走访工作,并会同辅导对象审计机构完成对 2022 年年报相关审计工作。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