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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精医疗:奥精医疗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日期:2023-05-05  奥精医疗其他公告   奥精医疗:奥精医疗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30505.pdf

//正文核心内容

证券代码:688613 证券简称:奥精医疗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〇二三年五月


目 录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2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4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6
议案一:关于公司《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6
议案二:关于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12
议案三: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15议案四:关于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
务审计机构的议案......23
议案五:关于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24议案六:关于公司《2023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25
议案七:关于为公司及董监高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27
议案八:关于公司《2022 年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28
议案九:关于公司 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9议案十: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
事宜的议案......32
议案十一:关于修订《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36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障股东在本次股东大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会议须知:

一、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任律师及中介机构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入场。
二、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三、请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在会议召开前 30 分钟到达会场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或法人单位证明、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等,经验证后方可出席会议。

四、本次大会现场会议于 2023 年 5 月 11 日 9 点正式开始,会议开始后,在
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之前,会议签到登记应当终止。迟到股东人数、股权数不计入表决数。

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六、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原则上每次不超过 5 分钟,次数不超过 2 次。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的表决采用按股权书面表决方式,股东请在各项表决事项栏的“同意”、“反对”或“弃权”中任选一项用“√”表示,并在表决票上签字。网络投票表决方式请参照本公司发布的《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30)。

九、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由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并当场公布表决结果,决议的表决结果载入会议记录。

十、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或视频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十一、主持人可以根据现场会议进行的实际情况当场对会议议程进行适当的调整。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二、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会议期间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大会结束后再离开会场。对于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三、股东(或股东代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

十四、其他未尽事项请详见公司发布的《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30)。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1.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5 月 11 日 9 点

2.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大兴区永旺西路 26 号院 2 号楼 4 层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 Eric Gang Hu(胡刚)
5.网络投票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3 年 5 月 11 日

至 2023 年 5 月 11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资格审查及会议签到

审查确认参会人员的身份,完成会议签到程序并向参会人员发放会议资料。(二)主持人致辞并宣布会议开始

1.主持人致辞;

2.介绍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及其所代表的股份总数;

3.介绍会议其他参会人员;

4.宣读会议须知,并介绍会议议题、表决方式。
(三)选举计票人、监票人
(四)逐项宣读并审议各项会议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公司《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 关于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 关于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5 关于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6 关于公司《2023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
议案

7 关于为公司及董监高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8 关于公司《2022 年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9 关于公司 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1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11 关于修订《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五)现场与会股东临时发言或提问

由各位现场参会股东或股东代表就相关事项进行临时发言或提问,如无发言
或提问,则可直接进入下一环节。
(六)投票表决等事宜

1.股东填写表决票;

2.计票人计票,监票人监督,汇总确认表决结果;

3.监票人宣读各议案现场表决结果。
(七)休会,统计现场表决结果并合并网络投票结果
(八)复会,宣布会议表决结果、议案通过情况(最终投票结果以公司公告为准)(九)主持人宣读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决议,并安排参会人员签署会议决议及会议记录。
(十)律师发表见证意见
(十一)签署会议文件
(十二)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公司董事会对 2022 年度的工作进行了总结,形成了《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请详见附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 2023 年 4 月 20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1 日
议案一附件: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2 年,公司董事会认真履行《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积极推进董事会决议的实施,不断规范公司治理,全体董事认真负责、勤勉尽职,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

一、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22 年全年,面对复杂的世界经济形势和市场需求持续推动医疗产业的转型升级,国内医疗产业政策也在密集出台,在政策环境趋严和市场竞争加剧的趋势下,公司面临更多的机遇和挑战。对此,2022 年,公司董事会审时度势,量体裁衣,立足行业发展变化,坚持创新技术驱动,实现企业经营业绩的良好快速增长,继续保持在行业内的领先地位。

多年以来,公司秉承“深耕再生医学,成就生命健康美好”的使命,“以不断创新的技术,更高品质的产品,认真周到的服务,成为再生医学领域国际一流企业”的愿景,“负责的态度、创新的思维、高效的执行力”的企业文化,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优质的产品和专业化的服务,深化技术创新,优化研发布局,加大基础建设,健全完善激励机制,开启了公司发展的崭新局面。

2022 年,公司技术驱动策略作用进一步凸显,技术创新力度不断加大,竞争优势进一步巩固,品牌效应进一步释放,业务拓展顺利,业绩实现持续快速增长。公司研发向更深、更高层次延伸,业务规模不断扩大,运营效率及生产经营能力进一步提高。同时,公司通过优化研发流程、提高生产效率等、提升管理水平,整体实现了持续稳健的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在以下方面的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1、技术创新驱动战略良好推进,持续的研发投入不断强化公司竞争优势

公司所在的高端医疗器械研发、制造产业是技术密集型产业,需要持续高研发投入,公司自成立至今,始终坚持研发上的前瞻式投入。持续的研发投入累积形成了今天公司强大的技术优势,为公司未来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2022 年,公司在研产品管线各项目取得较大进展,矿化胶原/聚酯人工骨修复材料和胶原蛋白海绵两个项目均已按计划进入临床试验阶段。其中胶原蛋白海绵项目已按计划完成全部临床试验病例的入组和随访,并取得医疗器械产品临床试验报告,矿化胶原/聚酯人工骨修复材料项目已完成临床病例入组计划的
98.94%。其他在研产品项目均按计划稳步推进中。

报告期内,公司获得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发明专利授权 9 项,至报告期末,公司共拥有发明专利 54 项。公司取得了丰富的学术成果,出版 1 部学术专著(《生物医用仿生材料》,科学出版社 2022 年 10 月出版),进一步夯实了奥精医疗在行业领域中的学术龙头地位。此外,公司产品的临床应用研究还荣获了来自北京市政府和中华医学会的奖励。其中,公司联合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等单位共同开展的“可塑性骨填充材料的创新关键技术建立及推广应用”课题荣获2021 年北京市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为不规则骨缺损的临床治疗提供了新策略;公司参与的由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主导的“骨盆髋臼骨折核心救治体系的创建与临床应用”课题荣获中华医学科技奖医学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为骨盆髋臼骨折这一国际难题给出中国方案,一定程度上引领了国际骨盆髋臼骨折的治疗。

联合高校与科研院所共同研发是奥精医疗的重要策略,奥精医疗与清华大学材料学院共同创立“清华大学(材料学院)-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再生医学材料联合研究中心”,关注于前沿高端再生医学材料的基础科学研究和临床转化,联合研究中心于 2022 年初正式成立,于 4 月下旬举行挂牌仪式。联合研究中心在报告期内制定了明确的研究计划,并积极推进在研项目。

2、市场开拓进展顺利,公司业绩实现持续快速增长

2022 年度,公司进一步巩固市场开拓成果,使公司的销售情况呈现出向好
态势。2022 年共新增代理商 150 余家,新开发医院 200 余家。公司凭借综合竞
争优势与众多代理商建立和保持了长期合作关系,在相互支持、互惠互利的基础上,为公司带来了更多销售机会,保证主营业务增长的稳定性与可持续性。

公司积极组织和参与的行业展会、学术沙龙会、招商会,进行核心医院科室会及沟通会;持续进行内部培训、代理商业务培训及远程业务支持。公司凭借企业实力、产品亮点和客户口碑赢得行业关注,提升了公司品牌形象和行业认知度。
3、运营管理进一步提升,为生产高质量的产品奠定基础

为保证公司快速稳健发展,加强人员团队建设,提升运营管理规范,公司2022 年度共组织 20 次的大型培训活动,全面贯彻管理制度,全员提升运营管理规范。


公司多年来视产品质量为金标准,报告期内实施了产品质量管理提升计划、采购供应管理优化等一系列管理提升方案;调整优化公司管理组织结构和重要管理沟通会议体系等,管理运营步入一个新的台阶,极大提高了企业运营效率。
4、完善员工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

公司始终坚持人才优先的人力资源理念,2022 年,公司进一步优化和完善薪酬激励机制,逐步建立利益共享机制,实现公司与员工个人共同持续发展,有效地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提高公司的向心力和凝聚力,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

同时,坚持人才引进战略,为公司的不断创新发展保驾护航。公司提供了一个让员工全面实现自我的平台,实现人才和企业发展的双赢。

5、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规范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自身特点制定的内部控制制度有力地保证了公司经营业务的有效进行,促进了公司经营效率的提高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保护了资产的安全和完整,保证了公司财务资料的真实、合法、完整。同时,管理层将根据公司发展的实际需要,对内部控制制度不断加以改进。

公司已建立了高效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分别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主要决策机构和监督机构,三者与公司高级管理层共同构建了分工明确、相互配合、相互制衡的运行机制,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各项规范性文件要求。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相关法律法规、交易所规则等信息披露制度要求,及时、准确、完整的履行了披露义务,同时按照《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的要求,规范投资者接待程序,接待股东来访和咨询,确保公司所有股东能够平等地获得公司信息。

二、董事会会议召开及决议执行

(一)董事会议及下设专门委员会召开情况

2022 年度,公司所召开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做出的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均由董事会组织并有效实施。

董事会设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即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经选举产生各专门委员会的委员及主任委员。

2022 年度董事会共召开了七次会议,各专门委员会共召开了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 年年度报告》、《关于 2021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财务负责人》等议案。

(二)公司治理及内控制度完善情况

董事会积极健全并完善公司内控制度,规范公司治理,公司在完成股份制改革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成立了股份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引进人才进一步壮大了高级管理层,提升了经营层的管理能力,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并于 2022 年 11 月完成了第二届董事会的换届选举。

2022 年度,董事会严格执行已制定并经审议通过的《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等规则制度,围绕规范运作,公司在制度层面不断积极优化,取得了较大进步。

(三)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度召开了两次股东会,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要求,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

三、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随着公司股票上市发行,公司将借助资本势能,通过产品的升级和新产品开发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公司将围绕患者需求和市场变化,在产品研发方面重点投入,为业绩持续增长打开空间。

面对行业市场日趋激烈的竞争,公司在 2023 年将着力进行如下工作。

(一)大力推进现有业务向更高层次延伸,推进业绩增长

公司将重点围绕现有主营业务,巩固和进一步拓展市场,进一步打造企业核心竞争力,促进企业稳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推动行业进步,有效拓展市场业务,围绕患者需求和市场变化,在产品研发方面重点投入,为业绩持续增长
打开空间。

(二)推进精益化生产研发,强化质量体系建设和管理

公司将一如既往地将产品质量作为金标准,强化质量管理,通过自身质量体系的不断完善制造出高品质的产品。进一步完善生产管理体系,促进质量、安全、生产的融合,保证产品质量稳步提高,成本进一步下降,构建安全可控,高效率的生产运营管理体系。不断扩充公司整体研发团队规模,加强研发协作管理,完善研发管理流程,继续提高技术创新的力度,提升产品竞争力和市场份额。

(三)完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加强企业文化建设

坚持“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推进员工激励的管理,提升与完善其它薪酬考核体制和激励机制,加强优秀人才内部培养与外部高素质人才引进并举的措施,增强团队凝聚力和竞争力,同时,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实现企业与员工的共同发展。

(四)借助资本平台各项工具,实现跨越式发展

公司将积极借助资本市场这一良好的资本平台,积极考虑并购重组、再融资等多种方式优化资源配置,扩大公司规模,延伸产业链,实现公司的跨越式发展。
议案二: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公司监事会对 2022 年度的工作进行了总结,形成了《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请详见附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 2023 年 4 月 20 日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 年 4 月 21 日
议案二附件: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依法独立行使职权,认真履行监督职责,2022年监事会对公司主要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事项进行了有效监督,现将2022年监事会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对公司2022年度经营管理行为和业绩的基本评价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认真执行了相关会议决议,忠实履行了诚信义务,未出现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控制制度能够规范运作,决策合理;监事会的各项决议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2022年公司取得了良好的经营业绩。监事会对任期内公司的经营活动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经营班子勤勉尽责,认真执行了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经营中不存在违规操作行为。

二、监事会对有关事项的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监事会认为:2022年度,公司能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范运作,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建立了比较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没有发现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检查,结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内控制度比较健全,会计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情况良好。

(三)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2022年度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交易均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的原则,有关
协议所确定的条款是公允的、合理的,关联交易的价格未偏离市场公允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四)内部控制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构建比较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内部控制体系和规范运作的内部控制环境;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都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保证了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与资产安全,确保了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提高了经营效率与效果,有利于公司发展战略的稳步实现。

2023 年监事会将一如既往的按照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行使职权,保证监事会工作效率,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议案三: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度财务报表(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具体内容请详见附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4月2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1 日

议案三附件: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度财务报表(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现将有关财务决算情况汇报如下(合并财务报表口径):

一、2022 年主要财务指标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2年12月31日 2021年12月31日 变动比


资产总额 1,459,216,334.75 1,426,076,280.49 2.32%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1,302,927,793.3 1,244,274,503.9 4.71%

2022年12月31日 2021年12月31日

营业收入 245,305,139.72 236,063,153.91 3.92%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95,217,271.83 120,782,633.54 -21.1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 80,059,300.23 97,465,242.08 -17.86%
东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2,054,525.91 129,764,601.13 -21.35%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71 1.01 -29.7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71 1.01 -29.70%

二、主要资产负债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变动比例%

货币资金 259,872,075.74 411,306,320.84 -36.82%

交易性金融

资产 816,078,827.56 653,883,112.52 24.81%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38,882,464.36 27,847,256.64 39.63%

预付款项 5,078,119.15 4,109,159.87 23.58%

其他应收款 236,664.10 619,451.60 -61.79%

其中:应收利

应收股利

存货 18,314,896.41 19,025,600.07 -3.74%

其他流动资

产 3,883,220.78 4,094,652.78 -5.16%

流动资产合

计 1,142,346,268.10 1,120,885,554.32 1.91%

投资性房地 58,554,808.72 61,511,729.32 -4.81%



固定资产 165,786,109.10 107,421,711.43 54.33%

在建工程 1,471,881.00 60,849,583.13 -97.58%

无形资产 23,357,660.91 24,629,637.52 -5.16%

长期待摊费

用 21,644,268.61 4,317,152.16 401.36%

递延所得税

资产 18,591,168.84 14,177,535.23 31.13%

其他非流动

资产 5,899,075.57 5,025,598.05 17.38%

非流动资产

合计 316,870,066.65 305,190,726.17 3.83%

资产总计 1,459,216,334.75 1,426,076,280.49 2.32%

短期借款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7,377,750.36 3,300,909.46 123.51%

合同负债 4,015,050.78 2,936,970.20 36.71%

应付职工薪 8,697,950.09

酬 7,394,334.01 -14.99%

应交税费 6,486,119.29 2,752,865.60 135.61%

其他应付款 7,376,574.36 18,281,872.49 -59.65%

其中:应付利


应付

股利
一年内到期

的非流动负 15,687,044.41 19,117,793.31 -17.95%


流动负债合 55,176,470.25

计 48,457,324.73 -12.18%

长期借款 45,900,000.00 56,500,000.00 -18.76%

递延收益 34,941,981.25 36,192,220.25 -3.45%

递延所得税 2,611,679.13

负债 4,199,911.76 60.81%

非流动负债 100,318,360.47

合计 85,041,893.01 -15.23%

负债合计 133,499,217.74 155,494,830.72 -14.15%

1、货币资金:较上年同期降低 36.82%,主要系购买理财产品及支付股利增加现金支出所致。


2、交易性金融资产:较上年同期增加 24.81%,主要系购买理财产品增加所致。

3、应收账款:较上年同期增加 39.63%,主要系报告期内部分销售款尚未到回款期所致。

4、预付款项:较上年同期增加 23.58%,主要系预付工程设备款增加所致。
5、其他应收款:较上年同期降低 61.79%,主要系支付的房租押金减少所致。
6、存货:较上年同期降低 3.74%,主要系销售收入增加,存货加速周转所致。
7、其他流动资产:较上年同期降低 5.16%,主要系增值税留抵税额减少所致。
8、投资性房地产:较上年同期降低 4.81%,主要系增加折旧摊销所致。

9、固定资产:较上年同期增加 54.33%,主要系在建工程转固所致。

10、在建工程:较上年同期降低 97.58%,主要系在建工程转固所致。

11、无形资产:较上年同期降低 5.16%,主要系无形资产摊销所致。

12、长期待摊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 401.36%,主要系在建工程转入长摊所致。

13、递延所得税资产:较上年同期增加 31.13%,主要系可抵扣亏损增加。
14、其他非流动资产:较上年同期增加 17.38%,主要系支付的设备款增加所致。

15、应付账款:较上年同期增加 123.51%,主要系应付采购款增加所致。

16、合同负债:较上年同期增加 36.71%,主要系预收账款增加所致。

17、应付职工薪酬:较上年同期降低 14.99%,主要系期末未支付工资下降
所致。

18、应交税费:较上年同期增加 135.61%,主要系期末未缴增值税及企业
所得税增加所致。

19、其他应付款:较上年同期降低 59.65%,主要系支付应付的工程设备款
所致。

20、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上年同期降低 17.95%,主要系一年内到
期的租赁负债减少所致。

21、长期借款:较上年同期降低 18.76%,主要系本期偿还借款所致。

22、递延收益:较上年同期降低 3.45%,主要系本期增加摊销所致。


23、递延所得税负债:较上年同期增加 60.81% ,主要系交易性金融资产
公允价值增加导致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所致。

24、资产总计:较上年同期增加 2.32%,主要系净利润增加所致。

25、负债总计:较上年同期降低 14.15%,主要系长期借款及租负债等减少
所致。

三、股东权益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变动比例%

股本 133,333,334.00 133,333,334.00 不适用

资本公积 887,733,224.49 887,733,224.49 不适用

其他综合收益 228,313.54 525,629.49 -56.56%

盈余公积 42,384,508.99 31,842,878.61 33.11%

未分配利润 239,248,412.28 190,839,437.31 25.3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 1,244,274,503.90

益合计 1,302,927,793.30 4.71%

少数股东权益 22,789,323.71 26,306,945.87 -13.37%

股东权益合计 1,325,717,117.01 1,270,581,449.77 4.34%

1、股本:与上年同期持平。

2、资本公积:与上年同期持平。

3、其他综合收益:较上年同期降低 56.56%,主要系外币折算差额降低所致。
4、盈余公积:较上年同期增加 33.11%,主要系净利润增加提取盈余公积增加所致。

5、未分配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 25.37%,主要系本年净利润增加所致。

四、经营成果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变动比例%

一、营业收 236,063,153.91

入 245,305,139.72 3.92%

减:营业成 40,779,125.28 34,575,511.35

本 17.94%

税金及附 3,141,877.48

加 2,652,919.83 -15.56%

销售费用 31,266,636.74 23,083,392.06 35.45%

管理费用 38,682,971.08 30,268,421.12 27.80%

研发费用 57,461,479.48 33,231,942.69 72.91%


财务费用 -3,701,506.24 -834,375.00 -343.63%

其中:利息 3,415,245.74

费用 1,865,319.69 -45.38%

5,593,138.72 4,278,875.58 30.72%
利息收入

加:其他收 8,979,690.79

益 8,801,645.39 -1.98%

投资收益

(损失以 29,927.21 532,639.48 -94.38%
“-”号填列)

信用

减值损失 -536,260.92 -523,002.98

(损失以 2.53%
“-”号填列)

资产
减值损失

(损失以 -13,915.85 -1,061,225.12 98.69%
“-”号填
列)

资产处

置收益(损 -324,442.40

失以“-”
号填列)
二、营业利

润(亏损以 96,316,182.02 134,910,696.60 -28.61%
“-”号填列)

加:营业外 139,050.86

收入 -100.00%

减:营业外 3,000,000.00

支出 114,805.83 -96.17%

三、利润总

额(亏损总 96,201,376.19 132,049,747.46 -27.15%
额以“-”号
填列)

减:所得税 13,977,839.75

费用 4,501,726.52 -67.79%

四、净利润

(净亏损以 91,699,649.67 118,071,907.71 -22.34%
“-”号填列)
归属于母

公司股东 95,217,271.83 120,782,633.54 -21.17%
的净利润

少数股东 -3,517,622.16 -2,710,725.83 29.77%

损益
持续经营

净利润(净 91,217,945.83 118,071,907.71 -22.75%
亏损以“-”
号填列)

1、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 3.92%,主要系产品销售收入增长所致。

2、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增加 17.94%。主要系增加生产设备,摊销费用增加及人工成本增加所致。

3、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下降 15.56%,主要系期末未支付土地使用税较上年减少所致。

4、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 35.45%,主要系市场推广费增加所致所致。
5、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 27.80%,主要系本期转固资产新增折旧摊销及进项税转出增加其他费用所致 。

6、研发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 72.91%,主要系向清华大学支付联合研究中心费用以及增加材料费和试验检验费等所致。

7、财务费用:本期财务费用-3,701,506.24 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2,867,131.24 元,主要系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8、利息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 30.72%,主要系银行理财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9、其他收益:较上年同期降低 1.98%,主要系政府补助减少所致。

10、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降低 94.38%,主要系本期赎回的投资理财产产品较上年减少所致。

11、资产减值损失: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 1,047,309.27 元,主要系本期报废资产较上年大幅减少所致。

12、营业外收入:本期无营业外收入。

13、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降低 96.17%,主要系本期对外捐赠减少所致。
五、现金流量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变动比例%

一、经
营活动
产生的
现金流
量:

经营活

动现金 257,555,721.20 276,431,151.94

流入小 -6.83%

经营活

动现金 155,501,195.29 146,666,550.81

流出小 6.02%

经营活
动产生

的现金 102,054,525.91 129,764,601.13 -21.35%
流量净

二、投
资活动
产生的
现金流
量:
投资活

动现金 16,029,987.21 35,732,639.48

流入小 -55.14%

投资活

动现金 213,423,282.21 265,224,362.03

流出小 -19.53%

投资活
动产生

的现金 -197,393,295.00 -229,491,722.55 13.99%
流量净

三、筹
资活动
产生的
现金流
量:
筹资活

动现金 555,930,010.19 不适用
流入小

筹资活

动现金 55,794,377.47 65,716,610.37

流出小 -15.10%


筹资活
动产生

的现金 -55,794,377.47 490,213,399.82 -111.38%
流量净

汇率变
动对现

金及现 -301,098.54 2,845.42

金等价 -10681.87%
物的影

五、现
金及现

金等价 -151,434,245.10 390,489,123.82 -138.78%
物净增
加额

1、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较上年同期降低 6.83%,主要系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减少所致。

2、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较上同期增加 6.02%,主要系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职工薪酬及研发投入和三项费用增加现金流出所致。

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降低 21.35%,主要系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职工薪酬及研发投入和三项费用增加现金流出所致。

4、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较上年同期降低 55.14%,主要系理财产品赎回较上年大幅减少所致。

5、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较上年同期降低 19.53%,主要系购买理财产品投入较上年减少所致。

6、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 3,209.84 万元,主要系购建固定资产及购买的投资理财减少所致。

7、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本期无筹资活动。

8、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较上年同期降低 15.10%,主要系分配股利所致。
9、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降低 111.38%,主要系 2022年公司无融资活动所致。

10、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影响:较上年同期降底 10681.87%,主要系汇率变动原因所致。


11、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较上年同期降低 138.78%,主要系经营活动流出增加以及 2022 年无融资活动所致。

议案四:
关于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拟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任期限至 2024 年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聘任新的审计机构时止。

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奥精医疗: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1 日
议案五:

关于 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结合 2022 年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和未来经营可能发生的变化情况,编制了 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奥精医疗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和《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4月2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1 日
议案六: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根据所处行业、企业规模,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内容和责任,制定了 2023 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及使用期限

适用对象:公司 2023 年度任期内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适用期限: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二、薪酬发放标准

(一)董事薪酬

独立董事薪酬标准为 8 万元(含税)/年;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具体任职岗位领取薪酬,未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非独立董事均不领取董事职务报酬。

(二)监事薪酬

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监事根据其具体任职岗位领取薪酬,未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根据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具体任职岗位,并按公司薪酬管理制度考核后领取薪酬。

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1 日
议案七:

关于为公司董监高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加强风险管控,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保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和广大投资者利益,同时促进公司管理层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以下简称“董监高责任险”)。责任保险的具体方案如下:

1、投保人: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赔偿限额:人民币 5,000 万元(具体以公司与保险公司协商的数额为准)
4、保费支出:不超过人民币 30 万元/年(具体以公司与保险公司协商的数额为准)

5、保险期限:12 个月(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管理层办理全体董监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监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1 日
议案八:

关于 2022 年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2 年度的财务状况进行了审计。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
度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审计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4月2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1 日
议案九:

关于公司 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 2022 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7 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
日,公司总股本 133,333,334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14,282,590.77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占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14.98%。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报告期内,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239,248,412.28 元,上市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 14,282,590.77 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 30%,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上市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的主要产品为矿化胶原人工骨修复产品,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公司所属行业为“专用设备制造业(C35)”;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专用设备制造业中的“医疗仪器设备及器械制造(C358)”;根据《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公司所属行业为“4.2 生物医学工程产业”中的“4.2.2植介入生物医用材料及设备制造”;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企业上市推荐指引》(上证发[2019]30 号),公司所属行业为“生物医药”领域中的“高端医疗设备与器械及相关技术服务”,公司属于重点推荐领域的科技创新企业。
骨修复材料在临床主要应用于骨科、口腔科、神经外科等手术科室,目前,我国该行业总体呈现出中外企业并存、较为分散的行业竞争格局,尚未出现明显
的行业龙头企业。未来,随着骨修复材料行业市场规模的扩大、临床应用需求的增加、医用高值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的深化实施等,预计临床对国产人工骨修复材料的数量和品质要求将进一步提高,驱动行业内企业不断研发和改进人工骨产品。人工骨修复材料对技术创新和新产品研发能力要求高、难度大,是典型的技术密集型行业,对资金的需求也比较大。

(二)上市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需要进一步扩大研发投入和营销网络建设。

公司经营模式包括传统经销模式及直销模式,以传统经销模式为主。接下来,国家层面医用高值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将涉及人工骨领域,公司需进一步加大市场宣传力度、加强营销网络建设,以积极应对集采带来的行业变化。

在新产品研发方面,公司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正积极推动多项在研产品管线的设计开发和临床转化进度。根据公司总体经营发展战略规划,公司需投入大量资金用于研发投入、产能扩大等方面。

(三)上市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2022 年度,公司资产总额 145,921.63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30,292.78 万元。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 24,530.51 万元,同比增长 3.9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9521.73 万元,同比下降 21.1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8005.93 万元,同比下降 17.86%。

2023 年,公司将继续加大研发投入,加快新产品研发进度、技术人员储备,全面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扩大产能、提升质量水平,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在此过程中,公司需要更多的资金以保障目标的实现。

(四)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公司本次现金分红比例低于 30%的原因系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
及经营模式,公司基于主营业务的发展现状、支持公司必要的战略发展需求等进行综合判断。基于高端植入医疗器械的特点,公司将继续加大研发投入力度,不断丰富产品管线,强化市场开发,扩充相关业务的销售团队等,在此过程中,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

(五)上市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公司 2022 年度未分配利润将累计滚存至下一年度,以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研发创新、团队扩充的需求。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为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保障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资金需求。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4月2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1 日
议案十: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择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 20%的股票,授权期限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2、发行证券的种类和数量

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 20%的股票,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 30%。

3、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 35 名的特定对象。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4、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最终发行价格在股东大会授权后,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发行对象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相关发行对象不参与本次发行定价的询价过程,但接受其他发行对象申购竞价结果并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5、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应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补流限制、原则上用于主营业务等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应当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的业务;

(2)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6、股票上市地点

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7、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具体事宜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或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的实施时间、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募集资金规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事宜;

(2)办理与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事宜,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结合证券市场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实际进度、实际募集资金额等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3)办理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与发行相关的材料,回复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认购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

(5)设立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办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事宜;

(6)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发行情况,办理变更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所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

(7)在发行完成后,办理新增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8)如与发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有新的规定或政策、市场发生变化或证券监管部门有其他具体要求,根据新的规定和要求,对发行的具体方案作相应调整;


(9)决定并聘请发行的相关证券服务中介机构,并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0)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发行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下,酌情决定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提前终止;

(11)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办理与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8、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9、决议有效期自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3 年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4月2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1 日
议案十一:

关于修订《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及内部控制管理水平,促进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 43 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
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十八)
第43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 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可以授权董事会决定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十八) 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 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 之二十的股票,该授权在下一年度股东项。 上述股东大会的职权不得通过授 大会召开日失效;(十九)审议法律、权的形式由董事会或其他机构和个人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
代为行使。 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除非公司
章程另有规定,上述股东大会的职权不
得通过授权的形式由董事会或其他机构
和个人代为行使。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4月2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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