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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玛精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日期:2023-12-05  瑞玛精密其他公告   瑞玛精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3120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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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976 证券简称:瑞玛精密 公告编号:2023-107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和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工作。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

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 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172 人,共有注册

会计师 1267 人,其中 651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 2022 年度收入总额为 266,287.74 万元,其中审

计业务收入 254,019.07 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 135,168.13 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66 家上市公司2022 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42,888.06 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

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金融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房地产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260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

规定;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 9 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 年 9 月 21 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投资者起诉乐视网、贾跃亭等公司

董事和高管、平安证券、中泰证券、中德证券、利安达有限和利安达特普、华普天健有限和容诚特普、信永中和、金杜律师事务所对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赔偿责任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华普天健有限和容诚特普会计师事务所共同就 2011 年3 月 17 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 1%范围内(金额约 2038 万元)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

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1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自律处分 1 次;10 名

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各1 次;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处分各 1 次;27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 1 次,1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2 次,1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3 次。6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签字项目合伙人:汪玉寿,2010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 年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8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1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华兴源创、斯迪克、中泰证券、江河集团、国元证券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倪士明,2017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6 年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5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1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斯迪克、中泰证券等 2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施逸然,2020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1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未签署过其他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周俊超,1995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9 年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签署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前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签字项目合伙人汪玉寿、签字注册会计师倪士明及施逸然、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周俊超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中有关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 2022 年度审计费用为 115 万元,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2022 年内控审计费用为 20 万元。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市场收费情况及公司的审计工作量等情况,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另行协商确定 2023 年度审计费用并签订《业务约定书》。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

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提供审计服务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在为公司提供 2022 年度审计服务过程中,年审注册会计师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业,重视了解公司经营情况,了解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及相关内控制度,及时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沟通,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业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及内控审计等服务,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及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及为众多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相关审计工作。因此,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众多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在为公司提供 2022 年度审计服务中,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 2022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将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

度审计机构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 2023 年 12 月 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得到全体董事一致表决通过,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工作,并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审计工作量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审计费用并签订《业务约定书》。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审核意见



公司 2023 年 12 月 1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长期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要求。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3 年度审计工作。



(五)生效日期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3、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基本情况说明;



7、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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