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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固股份:关于注销公司已回购股份的公告

日期:2023-12-14  金固股份其他公告   金固股份:关于注销公司已回购股份的公告-2023121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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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88 证券简称:金固股份 编号:2023-063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公司已回购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3 日召开的第

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已回购股份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概述



目前,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普通股为4,237,501股,持股比例0.42%。

(1)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5 日,第三次回购 4,237,500 股,完成回购计划,

回购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了维护公司价值及投资者权益,公司拟直接对该部分股份注销,不再减持,合计拟注销 4,237,500 股;



(2)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28 日,第一次回购 38,647,308 股,回购期限届满,

其中 38,647,307 股用于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拟注销 1 股。



综上,公司拟注销 4,237,501 股,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二、回购股份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8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回购股份拟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十二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并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



三年内完成减持。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5 日首次实施股份回购,2021 年 1 月 15 日

股份回购完毕,累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4,237,500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42%。最高成交价为 8.29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6.21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30,637,414.24 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分别于 2018 年 9 月 12 日和 2018 年 9 月 28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七次会议、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回购的股份将作为公司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或依法注销减少注册资本的股份

来源。公司自 2018 年 10 月 23 日首次实施股份回购至 2019 年 3 月 28 日股份回购

完毕期间,累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38,647,308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3.82%。最高成交价为 7.41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6.19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261,716,802.8 元(含交易费用)。



上述事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 2021-004、2019-013 号公告。



三、回购股份注销的原因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的股份回购方案,公司回购的股份在股份回购完成后未能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的用途,未授出或转让的部分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鉴于回购股份将满三年,公司短期内尚无减持计划,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拟注销已回购股份 4,237,501 股,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四、注销回购股份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999,676,566 股减少至 995,439,065 股,

公司股本结构预计变动如下: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注 销 股 份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数量 数量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 78,485,311 7.85% 78,485,311 7.88%



无限售条件股 921,191,255 92.15% 4,237,501 916,953,754 92.12%



总股本 999,676,566 100.00% 4,237,501 995,439,065 100.00%



五、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回购股份是公司结合目前实际情况作出的决策。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持续经营能力及股东权益等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况。



六、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注销公司已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相关审议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亦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注销公司已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注销公司已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董事会审议本事项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我们同意本事项。



八、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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