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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固股份: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日期:2023-12-14  金固股份其他公告   金固股份: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1214.pdf

//正文核心内容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下列事项进行了认真的调查和核查,现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的相关事宜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本次调整独立董事津贴参考了公司同行业可比公司的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审议本次调整独立董事津贴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将公司独立董事津贴调整为每人每年 101,645 元(税前),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注销公司已回购股份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次注销公司已回购股份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相关审议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亦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综上,我们一致同意注销公司已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此页无正文,为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独立董事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程峰 季建阳 靳明

20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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