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上市公司公告 > 润建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润建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日期:2023-12-16  润建股份其他公告   润建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1216.pdf

//正文核心内容

润 建股份有限公司

独 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 立意见

作为润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润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润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着认真、负责、审慎以及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通过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情况,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没有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和建设进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独立董事:黄维干、林伟伟、戴芸
2023 年 12 月 15 日

免责声明:本页面内发布的信息,目的在于个人学习,与本页面立场无关。本页面不保证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信息并未经过本站证实,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