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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的说明
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采用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方式购买徐锁璋、姚伟芳、徐艺萌和丹阳精易至诚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合称“交易对方”)合计所持江苏新通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375.0000 万股股份(占该公司截至目前总股本的 75%)(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本次交易方案,本次交易前,交易对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完成后,交易对方作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预计将超过 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特此说明。
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