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上市公司公告 > 骏成科技: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充分尽职调查和内核基础上出具的承诺

骏成科技: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充分尽职调查和内核基础上出具的承诺

日期:2024-03-02  骏成科技其他公告   骏成科技: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充分尽职调查和内核基础上出具的承诺-20240302.pdf

//正文核心内容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在充分尽职调查和内核基础上出具的承诺函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接受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委托,作为其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依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规规范要求,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并作出如下承诺:



1、已按照规定履行尽职调查义务,有充分理由确信所发表的专业意见与上市公司和交易对方披露的文件内容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2、已对上市公司和交易对方披露的文件进行充分核查,确信披露文件的内容与格式符合要求;



3、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委托本独立财务顾问出具核查意见的交易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有关本次交易的专业意见已提交本独立财务顾问内核机构审查,内核机构同意出具此专业意见;



5、本独立财务顾问在与上市公司接触后至担任独立财务顾问期间,已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严格执行风险控制和内部隔离制度,不存在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和证券欺诈问题。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充分尽职调查和内核基础上出具的承诺函》之签章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



张权生 陈 嘉 杨超群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免责声明:本页面内发布的信息,目的在于个人学习,与本页面立场无关。本页面不保证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信息并未经过本站证实,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