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上市公司公告 > 天融信: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天融信: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日期:2024-03-12  天融信其他公告   天融信: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312.pdf

//正文核心内容

证券代码:002212 证券简称:天融信 公告编号:2024-037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3 月 11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3 月 11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3月1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3月11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汕头市珠津工业区珠津二街 1 号 3 楼 309 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雪莹女士

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共计 23 人,代表股份数量 255,229,473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6754%(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 1,184,714,572 股,其中公司回购专户中库存股 7,208,107 股,该等股份不享有表决权)。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6 人,代表股份数量 106,339,27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030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7 人,代表股份数量 148,890,202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12.6445%;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共计20人,代表股份数量162,725,44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8195%。

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相关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一项议案,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255,229,473 股。该项议案的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实施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暨注销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

本次终止实施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注销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
部分限制性股票涉及的激励对象、公司“奋斗者”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奋斗者”第一期(2023 年增补)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奋斗者”第一期(2024 年增补)员工持股计划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为 54,736,349 股,未参与本议案投票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4,865,67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75%;反对
363,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2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2,361,64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764%;反对 363,8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23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

2、律师姓名:郭佳、陈伟

3、结论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
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十二日


免责声明:本页面内发布的信息,目的在于个人学习,与本页面立场无关。本页面不保证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信息并未经过本站证实,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