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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时代: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日期:2024-03-16  宁德时代其他公告   宁德时代: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24031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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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750 证券简称:宁德时代 公告编号:2024-025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3 年年度
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
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深圳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的有关规定。

4、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2024 年 4 月 19 日(星期五)15:00 点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4 年 4 月 19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4 月 19 日 9:15 至 15:00 任
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
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
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 年 4 月 12 日

7、出席或列席对象:

(1)截至 2024 年 4 月 12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
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被授权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漳湾镇新港路 2 号公司科技大楼一楼会

议室。

二、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

提案

1.00 《关于<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2.00 《关于<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4.00 《关于<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5.00 《关于确认董事 2023 年度薪酬及拟定 2024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 √

案》

6.00 《关于确认监事 2023 年度薪酬及拟定 2024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 √

案》

7.00 《关于公司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


8.00 《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9.00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 2024 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10.00 《关于 2024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

11.00 《关于 2024 年度套期保值计划的议案》 √

12.00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 √

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的议案》

13.00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 √

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的议案》

14.00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15.00 《关于修订公司制度的议案》(需逐项表决) √作为投票对象的
子议案数:(4)

15.01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5.02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

15.03 《关于修订<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议案》 √

15.04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1、上述提案 12.00 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余议案已分别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三

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23 年 9 月 8 日、2024 年 3

月 16 日公司披露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提案:上述提案 10.00、14.00、15.01 须以特别决议通过,需经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
过;

3、上述提案 15.00 需逐项表决;

4、上述提案涉及的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5、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吴育辉先生、林小雄先生、赵蓓女士及报告期内离任
独立董事薛祖云先生、洪波先生、蔡秀玲女士已分别向董事会递交了《2023 年度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届时将在会议上做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
话登记。


2、现场登记时间:2024 年 4 月 17 日 9:00 至 11:30,13:30 至 16:00。采取信
函、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 2024 年 4 月 17 日 16:00 之前送达、发送邮件或
传真到公司并请电话确认。

3、现场登记地点: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漳湾镇新港路 2 号公司科技大楼接
待岗。

4、现场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②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2)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③授权委托书(原件或传真件);④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②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③法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4)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②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③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或传真件);④法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5)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 2),以便登记确认。

5、按照上述规定在参会登记时所提交的复印件,必须经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或个人股东的受托人、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确认“本件真实有效且与原件一致”;按照上述规定在参会登记时可提供授权委托书传真件的,传真件必须直接传真至本通知指定的传真号 0593-8901999,并经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受托人或法人股东代理人签字确认“本件系由委托人传真,本件真实有效且与原件一致”。除必须出示的本人身份证原件外,符合前述条件的复印件及传真件将被视为有效证件。

会秘书指定的工作人员将对出席现场会议的个人股东、个人股东的受托人、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出示和提供的证件、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形式审核,拟参会人员出示和提供的证件、文件符合上述规定的,可出席现场会议并投票;拟参会人员出示和提供的证件、文件部分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不得参与现场投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其他事项

1、会务组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93-8901666

联系传真:0593-8901999

邮箱地址:CATL-IR@catl.com

联系人:陈津

联系地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漳湾镇新港路 2 号科技大楼。(信封请注明
“股东大会”字样)

邮政编码:352100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签到手续。

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将临时提案于会议召开
十天前书面提交到公司董事会。

4、会议费用:出席会议人员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5、相关议案内容见公司披露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 )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文件。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4、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15 日
附件: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 2、《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 3、《授权委托书》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 350750,投票简称为时代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票提案。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 年 4 月 19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4 月 19 日 9:15 至 15:00 的任
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股东姓名/名称 股东身份证号码/营

业执照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股)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

人姓名(如有) 身份证号码(如有)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如有) (如有)

注:上述股东参会登记表的打印、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授 权 委 托 书

致: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 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 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编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

码 栏目可以投 同意 反对 弃权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2.00 《关于<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4.00 《关于<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5.00 《关于确认董事2023年度薪酬及拟定 2024年 √

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6.00 《关于确认监事2023年度薪酬及拟定 2024年 √

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7.00 《关于公司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 √

责任险的议案》

8.00 《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9.00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 2024 年度综合授信额 √

度的议案》

10.00 《关于 2024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

11.00 《关于 2024 年度套期保值计划的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回

12.00 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和回 √

购数量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回

13.00 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和回 √

购数量的议案》


14.00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 √

议案》

√(作为投票

15.00 《关于修订公司制度的议案》(需逐项表决) 对象的子议

案数:4)

15.01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5.02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

15.03 《关于修订<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议案》 √

15.04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1、投票说明:请在对议案投票选择时打“√”,“赞成”“反对”“弃权”三个选择 项下都不打“√”视为弃权,同时在两个选择项中打“√”按废票处理。

2、授权委托书下载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2024 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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