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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时代:《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日期:2024-03-16  宁德时代其他公告   宁德时代:《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4031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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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 年度,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
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依法履行职责,通过列席董事会、出席股东大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及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进行监督,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及股东合法权益。现将监事会 2023 年度工作情况向各位股东汇报,具体情况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共召开 10 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决议
内容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具体情况如下:

序 会议名称 召开时间 议题



1 第三届监事会第 2023 年 1 1.《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十二次会议 月 28 日

1.《关于<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2 年度利润分配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预案>的议案》

4.《关于<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22 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6.《关于<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第三届监事会第 2023 年 3 项报告>的议案》

2 十三次会议 月 8 日 7.《关于<2022 年度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情况专
项说明>的议案》

8.《关于确认公司监事 2022 年度薪酬及拟定 2023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9.《关于公司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
任险的议案》

10.《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1.《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2.《关于 2023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13.《关于 2023 年度委托理财计划的议案》

14.《关于 2023 年度套期保值计划的议案》

15.《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关于<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3.《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第三届监事会第 2023 年 4 的议案》

3 十四次会议 月 20 日 4.《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
议案》

5.《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和限制性股
票授予价格及数量的议案》

1.《关于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
第三届监事会第 2023 年 6 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4 十五次会议 月 21 日 2.《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

3.《关于制定<员工借款管理办法>的议案》

1.《关于<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第 2023 年 7 3.《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5 十六次会议 月 25 日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5.《关于核实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1.《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

2.《关于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6 第三届监事会第 2023 年 8 3.《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
十七次会议 月 31 日 限制性股票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
成就的议案》

4.《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
股票期权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
就的议案》

1.《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

7 第三届监事会第 2023 年 9 2.《关于公司向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
十八次会议 月 8 日 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3.《关于公司向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4.《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
和回购数量的议案》

5.《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五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6.《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四个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1.《关于<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

3.《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
案》

第三届监事会第 2023 年 4.《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
8 十九次会议 10 月 19 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日 5.《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
限制性股票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
成就的议案》

6.《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
股票期权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
就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第 2023 年

9 二十次会议 10 月 30 1.《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第 2023 年 1.《关于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10 二十一次会议 12 月 11 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注:以上会议决议均在巨潮资讯网上进行了信息披露。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23 年度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认真履行了《公司法》《公司章程》所赋予的职权,按照规定列席了公司董事会和出席了股东大会,并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财务情况、关联交易、募集资金、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等相关重要事项进行了监督。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决策程序,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依法经营、规范运作,建立了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检查公司财务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财务制度执行情况和财务状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认为公司财务体系完善、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编制的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保留的审计意见。

(三)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履行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基于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所需,交易公平合理,定价公允,决策程序符合合规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方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检查了 2023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和管理情况,
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的使用合法、合规,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

(五)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运行情况进行了检查监督,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结合自身情况,制定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有效良好地贯彻执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设计合理、执行有效,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和监督,实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编制的《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能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六)信息披露工作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严格执行《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所有股东有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的权利,能够有效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知情权。

(七)关于内幕信息知情人制度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管理工作进行了检查,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和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做好内幕信息管理以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能够如实、完整记录内幕信息在公开披露前的传递、编制、报告等各环节的所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并向监管部门报备,未发现有相关人员利用内幕信息从事内幕交易等违规行为。

三、监事履职评价工作情况

(一)监事自评情况

吴映明:2023 年度本人作为监事会主席认真履行监事职责,积极参与监事
会会议,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监事意见,忠实、勤勉、有效的履行监事职责,不存在违反《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情形。

冯春艳:2023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监事会成员认真履行监事职责,积极参与
监事会会议,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监事意见,忠实、勤勉、有效的履行监事职责,不存在违反《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情形。

柳娜:2023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认真履行监事职责,积极参与
监事会会议,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监事意见,忠实、勤勉、有效的履行监事职责,不存在违反《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情形。

(二)监事互评结果


经监事内部互相评价,三名监事评价结果均为“称职”。

四、监事会 2024 年工作计划

2024 年,公司监事会将积极参加监管机构组织的相关培训,加强相关法律
法规的学习,提升自身专业业务能力和监事会的监督能力和水平;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重点监督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督促公司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治理水平,积极督促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有效运行;依法列席公司董事会、出席股东大会及相关经营会议,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合规性,督促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防止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发生,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权益。

特此报告。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3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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