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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丰奥威: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日期:2024-03-23  万丰奥威其他公告   万丰奥威: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2024032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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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 2024 年第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20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3 月 16 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独立董事;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 3 人,实际
出席独立董事 3 人。经全体独立董事共同推举,由谢韬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独立董事认真审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采购机器设备及配件、接受设备维修服务、租入房屋/厂房、租入模具、采购飞机部件和材料、采购办公用品及服务、接受物业服务、接受机场及试飞调机服务等,以及销售航材、KITS 件、设备、模具、租出房屋等关联交易系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正常交易,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且相对稳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因此,同意将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谢韬 管征 邢小玲

二○二四年三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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