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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宏气体: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日期:2024-03-26  金宏气体其他公告   金宏气体: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20240326.pdf

//正文核心内容

证券代码:688106 证券简称:金宏气体 公告编号:2024-029
转债代码:118038 转债简称:金宏转债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 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拟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73.8591 万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 51.1580 万股,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 22.7011 万股)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不超过 543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48433.34 万股的 1.12%。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435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90%,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额的 80.11%;预留 108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22%,预留部分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额的 19.89%。

3、授予价格(调整后):14.73 元/股,即满足归属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 14.73 元的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增发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4、激励人数: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 86 人,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 32 人。

5、具体的归属安排如下:

(1)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权益数量占授

予权益总量的比例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

第一个归属期 易日至首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 40%

后一个交易日止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

第二个归属期 易日至首次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 40%

后一个交易日止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

第三个归属期 易日至首次授予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 20%

后一个交易日止后

(2)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权益数量占授

予权益总量的比例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

第一个归属期 易日至预留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 50%

后一个交易日止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

第二个归属期 易日至预留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 50%

后一个交易日止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6、任职期限和业绩考核要求

(1)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在公司任职满 12 个月以上。
(2)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考核年度为 2021-2023 年三个会计年度,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考核年度为 2022-2023 年二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公司对每个考核年度的营业收入指标进行考核,并设定目标值和触发值:

考核年度营业收入(万元)

归属期 对应考核年度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第一个归属期 2021 166,400 140,000

第二个归属期 2022 216,300 154,000

第三个归属期 2023 281,200 170,000

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度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A≥Am X=100%

年度营业收入(A) An≤A<Am X=(A-An)/(Am-An)*50%+50%
A<An X=0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计算方法:

(1)若公司未达到上述业绩考核指标的触发值,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2)若公司达到上述业绩考核指标的触发值,公司层面的归属比例即为业绩完成度所对应的归属比例 X。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原因未能归属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3)满足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有的个人绩效考核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得分划分为三个等级,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考核得分 90 分及以上 90 分及以下-75 分(含) 75 分以下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100% 70% 0%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股票数量×公司层面的归属比例(X)×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原因未能归属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 年 2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1 年 2 月 10 日至 2021 年 2 月 19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 OA 系统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
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 年 2 月 20 日,公司于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1-006)。

3、2021 年 2 月 26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2021 年 2 月 27 日,公司于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09)。

4、2021 年 2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
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2 年 1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监事会同意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由 15.48 元/股调整为 15.23 元/股;公
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预留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2 年 3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7、2023 年 4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监事会同意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由 15.23 元/股调整为 14.98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8、2024 年 3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
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监事会同意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由 14.98 元/股调整为 14.73 元/股。公司监事会对前述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三)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授予价格 授予后限制
授予批次 授予日期 (调整后) 授予数量 授予人数 性股票剩余
数量

首次授予 2021.02.26 14.73 元/股 435 万股 86 人 108 万股

预留授予 2022.01.07 14.73 元/股 93 万股 32 人 0 万股

(四)限制性股票各期归属情况

截止本公告出具日,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归属情况如下:


归属期次 归属人数 归属日期 归属价格 归属数量 作废数量
(调整后)

第一个归属期 69 人 2022.04.14 15.23 元/股 131.96 万股 57.04 万股

58 人 2023.05.10 97.7507 万股

第二个归属期 14.98 元/股 68.5819万股
1 人 2023.09.06 6.0674 万股

预留授予部分归属情况如下:

归属期次 归属人数 归属日期 归属价格 归属数量 作废数量
(调整后)

第一个归属期 21 人 2023.5.10 14.98 元/股 25.1961 万股 33.3039万股

二、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4 年 3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董事会同意公司为符合条件的 78 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本次可归属数量为 73.8591 万股。
(二)关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1、根据归属时间安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已进入归属期

根据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为“自首次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
后一个交易日止”。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 2021 年 2 月 26 日,因此,本激
励计划中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于 2024 年 2 月 27 日进入第三个归属期。

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为“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至预留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预留授予日为 2022 年 1
月 7 日,因此,本激励计划中的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于 2024 年 1 月 8 日进入第
二个归属期。


2、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以下归属条件方可分批次办理归属事宜:

归属条件 达成情况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
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归属
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条件。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
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
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
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归属条件。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 均符合归属任职期限要求。
12 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四)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
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 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3 年年度
二个归属期考核公司 2023 年营业收入。 报 告 出 具 的 审 计 报 告
根据年度营业收入(A)完成情况核算各年度公 (XYZH/2024SUAA1B0007):
司层面归属比例 X。2023 年营业收入目标值(Am) 2023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为 281,200 万元,触发值(An)为 170,000 万元。 242,735.33 万元,符合归属条件,
当 A≥Am 时,X=100%;当 An≤A<Am 时,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 82.70%。

X=(A-An)/(Am-An)×50%+50%;当 A<An 时,X=0。


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首次授予激
励对象共 59 名,考核评级为“90
分及以上”、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为 100%的激励对象有 52 名,考
核评级为“90 分及以下-75 分

(五)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含)”、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有的 70%的激励对象有 6 名,1 名激励
个人绩效考核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 对象按照国家法规及公司规定正 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 常退休,其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效考核得分划分为三个等级,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 100%。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 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 期可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归属的股份数量: 51.1580 万股。

考核得分 90 分及以 90 分及以下 75分以 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预留授予激
上 -75 分(含) 下 励对象共 19 名,考核评级为“90
个人层面 分及以上”、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归属比例 100% 70% 0% 为 100%的激励对象有 16 名,考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 核评级为“90 分及以下-75 分

当年计划归属的股票数量×公司层面的归属比例(X) (含)”、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70%的激励对象有 2 名,1 名激励
对象按照国家法规及公司规定正
常退休,其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100%。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
期可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2.7011 万股。

综上,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合计 78 名激励对象可归属 73.8591 万股限制性股票。

(三)监事会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因此,同意公司依据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为符合归属条件的 78 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 73.8591 万股限制性股票的相关事宜。

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首次授予日:2021 年 2 月 26 日;预留授予日:2022 年 1 月 7 日。

(二)归属数量:73.8591 万股。

(三)归属人数:78 人。

(四)授予价格(调整后):14.73 元/股(公司 2021、2022 年度权益分派
方案已实施完毕,因此授予价格由 14.98 元/股调整为 14.73 元/股)。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六)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1、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具体情况如下:

获授的限制性股 本次可归属数 可归属数量占已
姓名 国籍 职务 票数量(万股) 量(万股) 获授予的限制性
股票总量的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金向华 中国 董事长、总经理、 50 8.2700 16.54%

核心技术人员

刘 斌 中国 董事、副总经理 20 2.3156 11.58%

师东升 中国 董事、副总经理、 18 2.9772 16.54%

核心技术人员

陈 莹 中国 董事会秘书 6 0.9924 16.54%

二、核心技术人员

刘志军 中国 核心技术人员 6 0.9924 16.54%

孙 猛 中国 核心技术人员 6 0.9924 16.54%

陈琦峰 中国 核心技术人员 5 0.8270 16.54%

三、其他激励对象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210 33.7910 16.09%

(首次授予合计 52 人)

合计 321 51.1580 15.94%

2、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具体情况如下:

获授的限制性股 本次可归属数 可归属数量占已
姓名 国籍 职务 票数量(万股) 量(万股) 获授予的限制性
股票总量的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康立忠 中国 副总经理 12 4.9620 41.35%

二、核心技术人员


/ / / / / /

三、其他激励对象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45 17.7391 39.42%
(预留授予合计 18 人)

合计 57 22.7011 39.83%

四、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本激励计划拟归属的 78 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归属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

五、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归属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告披露之日前6 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六、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对限制性股票进行重新评估,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归属事项均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公司 2021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三个归属期、预留授予部分的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均已成就,公司实施本次归属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激励计划》等相关法律及规则规定;公司调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激励计划》等相关法律及规则规定;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作废数量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激励计划》《考核办法》等相关法律及规则规定。

公司已按照《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尚需根据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三)江苏益友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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