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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锋锂业:关于申请发行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一般性授权的公告

日期:2024-03-29  赣锋锂业其他公告   赣锋锂业:关于申请发行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一般性授权的公告-20240329.pdf

//正文核心内容


证券代码:002460 证券简称:赣锋锂业 编号:临2024-023

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发行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一般性授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发行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一般性授权的议案》,为满足本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降低融资成本,及时把握市场有利时机,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一般及无条件授予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批准的可发行债务融资工具额度范围内,决定并执行具体发行事宜:



1、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主要条款



(1)债务融资工具的种类:有关债务融资工具包括但不限于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企业债券、公司债券、H股可转换债券、境外人民币债券和外币债券、永续债券及监管机构许可发行的其他境内外人民币或外币债务融资工具。



(2)发行规模:本次授权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规模为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或等值外币(以发行后待偿还余额计算,以外币发行的,按照该次发行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折算),可在授权有效期内一次或分次发行。



(3)发行币种:根据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审批情况及发行时债务融

资工具的境内外市场情况,可选择人民币或外币形式的债务融资工具。

(4)期限与利率:最长不超过15年,可以是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是多种期限品种的组合;无固定期限的境内债务融资工具不受前述期限限制。具体期限构成、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及利率由董事会或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5)发行主体:本公司或本公司的境内或境外全资子公司或设立的特殊目的公司;以境内或境外全资子公司或设立的特殊目的公司作为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主体的,公司可在其债务融资工具发行额度内为该等子公司或特殊目的公司提供担保(包括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主体自身提供担保及/或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维好协议或采用第三方增信方式。



(6)发行价格:具体发行价格由董事会或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7)募集资金用途:在扣除发行费用后,预计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募集资金将用于满足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偿还贷款,补充流动资金和/或投资收购等用途。具体募集资金用途由董事会或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根据公司不时的资金需求确定。



(8)发行方式:根据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审批情况及发行时债务融资工具的境内外市场情况确定。



(9)如发行H股可转换债券,应可转换债券持有人提出的转股申请,所转换的H股新股可以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相关一般性授权予以发行。



(10)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计划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深圳证券交易所、香港联交所或其他境内外交易所上市。



2、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授权事项





(1)提请股东大会一般及无条件地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根据公司不时的需要以及市场条件全权决定及

办理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①确定和实施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具体方案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及确定合适的发行主体、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种类、发行方式、币种、债务融资工具面值、发行价格、发行额度、发行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对象、发行市场、发行时机、发行期限、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如适用)、设置回售条款和赎回条款(如适用)、设置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如适用)、评级安排、担保事项(如适用)、还本付息期限、转股价格、募集资金用途、具体配售安排、承销安排、偿债保障措施等与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



②就发行债务融资工具作出所有必要和附带的行动及步骤,包括但不限于聘请中介机构,代表公司向有关政府部门和/或监管机构申请办理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相关的审批、登记、备案等程序,签署、修改、执行与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相关的所有必备法律文件,为发行债务融资工具选定债券受托管理人,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按适用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要求处理与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事

宜,以及办理债券发行、交易等有关的其他事项。



③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公司股东大会表决的事项外,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或因应市场条件变化适时对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

继续进行发行工作。



④应市场情况,决定和办理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深圳证券交易所、香港联交所或其他境内外交易所上市的相关事宜。



⑤办理其他与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相关的任何具体事宜以及签署所有相关的或需要的文件。



(2)同意上述事宜在取得股东大会批准及授权之同时,由董事会进一步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根据公司需要以及其它市场条件等具体执行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事宜。



(3)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根据适用的公司上市地监管规则批准、签署及刊发相关文件、公告及通函,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3、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授权有效期



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授权事项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有效。



如董事会或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已于授权有效期内决定有关发行,且公司亦在授权有效期内取得监管部门的发行批准、许可或登记(如适用),则公司董事会或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可在该等批准、许可或登记确认之有效期内完成相关发行工作。



如果本议案获股东大会批准,于前述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授权的有效期内,董事会决定及进行境内外发行债券事宜均需依照本议案授权进行。



特此公告。



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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