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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锋锂业: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徐光华)

日期:2024-03-29  赣锋锂业其他公告   赣锋锂业: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徐光华)-2024032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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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徐光华)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本人作为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向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对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说明。请予审查。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徐光华,1981 年出生,法学博士、博士后,现任华东政法大
学刑事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国际刑法学会中国分会理事、中国刑法学研究会理事、江西省犯罪学研究会理事、南昌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美国密苏里大学堪萨斯分校访问学者、澳门科技大学客座教授、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西盛富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于 2020 年 3 月起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不在赣锋锂业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赣锋锂业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独立履行职责,不受赣锋锂业及其主要股东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2023 年,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已满足适用的各项监管规定中对于出任赣锋锂业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认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继续保持独立性。

二、年度履职概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参加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的工作,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3 年,本人按照《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
要求,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议案,并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2023年,本人应参加董事会 18次,实际参加董事会(现场/通讯方
式)18 次,委托出席 0 次,无缺席的情况,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出席股东大会1次。在召开董事会前,本人主动了解并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查阅有关资料,并与相关人员沟通。在会上认真听取并审议每一个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并结合自己的专业知识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薪酬委员会委员和提名委员会主席,报告期内,参加薪酬委员会 4 次和提名委员会 2 次,认真履行了委员职责。

(三)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本人充分利用参加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的机会以及其他时间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共检查天数 16天。并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以及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进展情况,平时通过电话和邮件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对公司的重大事项进展能够做到及时了解和掌握。

公司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联系,积极配合和支持独立董事的工作,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有效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与指导职责,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

除按规定积极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外,本人持续通过多种方式履行职责:

1、定期及不定期获取赣锋锂业经营情况等资料。除审阅历次会议材料外,认真研读赣锋锂业报送的经营信息、财务报告、风险管理、稽核审计等资料和报告,了解赣锋锂业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内部控制、规范运作情况,获取经营管理信息及资本市场资讯。

2、定期听取管理层关于经营管理情况、全面风险管理、内部审计、合规内控等工作汇报,现场或通过电子邮件、电话、微信等形式,与董事长及各董事、及管理层成员保持日常联系,随时提出问题及要求提供相关资料,或要求就本人关注的问题进行专题汇报或作出说明;加强与监事会及各监事的沟通协调,定期听取监事会巡检监督工作情况通报和监督提示意见。

3、持续加强法律法规及规则的学习,不断提高履职能力。2023 年
8 月,参加了独立董事新规视频培训,听取外部律师对《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专业解读和分析。


4、与中小股东沟通。在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与中小股东董事密切沟通,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线上参加业绩发布会,听取投资者意见,并主动关注监管部门、市场中介机构、媒体和社会公众对赣锋锂业的评价。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2023 年赣锋锂业所有关联交易议案,均经全体独立董事审查同意
后,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并公开披露。本人通过逐笔审查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关联交易开展的目的和影响、是否存在损害本行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是否对本行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有重大影响等方面,对相关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合规性以及内部审批程序履行情况发表了书面意见。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人认为,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均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

2023 年度任期内,公司严格依照《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2 年年度报告》《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 年半年度报告》《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2 年年度报告》经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报告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此外,本人认为任期内公司审议的重大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3 年度任期内,公司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2023 年 3 月 30 日,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续聘公司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安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自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较好地完成了相关审计工作,续聘有利于保证公司审计业务的连续性。

(四)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财务负责人

2023 年赣锋锂业董事会及提名委员会一致通过了关于提名王晓申
先生为总裁,提名黄婷女士为副总裁兼财务总监,提名罗光华为副总裁,提名任宇尘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等议案。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进行了审核,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并得到董事会完全采纳。

(五)股权激励及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1、2023 年 5 月 12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及《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本人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2、2023 年 8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六次会议审议
通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本人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3、2023 年 9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九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本人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 年度任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秉承审慎、客观、独立的准则,勤勉尽责,主动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和运作情况,利用各自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为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建言献策,对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及讨论,客观地做出专业判断,审慎表决,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徐光华


2024 年 3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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