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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矿业: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解除及质押的公告

日期:2024-04-11  海南矿业其他公告   海南矿业: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解除及质押的公告-2024041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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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969 证券简称:海南矿业 公告编号:2024-040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解除及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之一
致行动人上海复星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星产投”)持有公司股
份 597,286,433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9.31%,本次解除质押并再质押后,
累计质押公司股票(含本次)350,00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的58.60%,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7.18%。
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星高科”)
及其一致行动人复星产投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949,682,950 股,占公司股份总
数的46.61%,本次解除质押并再质押后,合计累计质押公司股票686,000,000
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 72.23%,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3.67%。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0 日收到复星产投关于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通知,具
体事项如下:

一、上市公司股份解除质押

复星产投于 2024 年 4 月 9 日将质押给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解除质
押,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复星产投

本次解质(解冻)股份 350,000,000 股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58.60%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7.18%

解质(解冻)时间 2024 年 4 月 9 日

持股数量 597,286,433 股

持股比例 29.31%

剩余被质押(被冻结)股份数量 0 股

剩余被质押(被冻结)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0

剩余被质押(被冻结)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

二、上市公司股份质押

2024 年 4 月 9 日复星产投将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质押给平安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银行”),并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

司办理完成质押登记手续(以下简称“本次质押”),本次质押情况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单位:股

是否为 是否 占其所 占公司 质押融
股东名称 控股股 本次质押股 是否为 补充 质押起 质押到 质权人 持股份 总股本 资资金
东 数 限售股 质押 始日 期日 比例 比例 用途
(%) (%)

复星产投 否 350,000,000 否 否 2024 年 解除质 平安银 58.60 17.18 偿还债
4 月 9 日 押日 行 务

合计 / 350,000,000 / / / / / 58.60 17.18 /

2.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单位:股

股 占其 占公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东 持股比 本次质押前 本次质押后 所持 司总 已质押 已质押 未质押 未质押
名 持股数量 例(%) 累计质押数 累计质押数 股份 股本 股份中 股份中 股份中 股份中
称 量 量 比例 比例 限售股 冻结股 限售股 冻结股
(%) (%) 份数量 份数量 份数量 份数量


星 597,286,433 29.31 350,000,000 350,000,000 58.60 17.18 0 0 0 0




星 352,396,517 17.30 336,000,000 336,000,000 95.35 16.49 0 0 0 0



合 949,682,950 46.61 686,000,000 686,000,000 72.23 33.67 0 0 0 0


三、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复星高科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合计所

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超过 50%。

1.复星高科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 0 股,对应融

资余额为 0 万元;复星高科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一年内到期(不含前述将于未来

半年内到期部分)的质押股份数量为 686,000,000 股,占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72.23%,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3.67%,对应融资余额为 300,000 万元。复星高科

及其一致行动人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主要为自有及自筹资

金。

2.复星高科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

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3.控股股东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

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2)本次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治理产生影响,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

人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人员等方面相互独立,对公司的控制权稳定、股

权结构、日常管理不产生影响;

(3)本次股份质押事项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

或其他保障用途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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