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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亦科技:监事会决议公告

日期:2024-04-17  中亦科技其他公告   中亦科技:监事会决议公告-20240417.pdf

//正文核心内容

证券代码:301208 证券简称:中亦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5
北京中亦安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中亦安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
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4 月 6 日以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并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其中万庆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万庆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审慎表决,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北京中亦安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
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 年度,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了监督职责,并出具了《北京中亦安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北京中亦安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北京中亦安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北
京中亦安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 年的实际运营情况及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北京中亦安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
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年末的财务状况及相应年度的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
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北京中亦安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等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北京中亦安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
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北京中亦安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北京中亦安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北京中亦安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情况与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北京中亦安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北京中亦安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的实际运营情况及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拟提名杜大山、王志敏(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 3 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表决。

(九)审议《关于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拟定公司监事的具体薪酬方案: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监事不以监事职务取得津贴,按其在公司相关部门的任职和考核情况发给薪酬。公司监事薪酬方案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开始实施,至新的薪酬方案审议通过后自动失效。

鉴于本议案与所有监事利益相关,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中亦安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4 月 16 日
附件:

非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1、杜大山先生,197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北京
工业大学自动控制理论及应用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1993 年 7 月至 1996 年 8
月,就职于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1996 年 9 月至 1999 年 6 月,就读于北京工
业大学;1999 年 7 月至 2004 年 4 月,就职于云南南天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
司;2005 年 3 月至 2007 年 7 月,就职于安图特(北京)科技有限公司;2007
年 7 月至 2024 年 4 月,历任中亦安图科技发展(北京)有限公司及公司销售总
监、高级销售总监、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杜大山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250,000 股,与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经查询,杜大山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2、王志敏女士,198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吉首
大学汉语言文学专业,本科学历。2012 年 3 月至 2014 年 10 月,就职于北京实
创装饰工程有限公司;2014 年 10 月至 2016 年 10 月,就职于北京澳际教育咨询
有限公司;2016 年 11 月至 2021 年 5 月,就职于深圳市美联国际教育有限公司
北京教育咨询分公司;2021 年 9 月至今,历任公司人力资源部招聘专员、人力经理、招聘专家岗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志敏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经查询,王志敏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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