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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利信: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日期:2024-04-20  飞利信其他公告   飞利信: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2024042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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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87 证券简称:飞利信 公告编号:2024-014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7 日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具有从事证券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为上市公司提供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其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拟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 2024 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续聘的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办理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介绍

(一)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历史沿革:中兴财光华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于 2013 年转制为特殊普
通合伙,首席合伙人为姚庚春先生,管理总部设立于北京,并在全国各地设立了35 家分所。中兴财光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具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
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有合伙人 183 人、注册会计师 823
人。

4、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 号 22 层 A24

5、业务资质:1992 年首批获得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2006 年经 PCAOB 认可获得美国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执业资格,2010 年首批获得 H 股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资质,2012 年获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证书》至今。

6、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7、投资者保护能力: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 7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二)人员信息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183 人,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注册
会计师人数:823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359 人。

(三)业务信息

中兴财光华主要从事上市公司审计、IPO 审计、发债审计、新三板年报审计及其他特定目的审计,服务的客户遍及电信、金融、保险、证券、石化、石油、钢铁、有色金属、陶瓷、外贸、纺织、物产、电力、电子、电气、新闻出版、科技、交通运输、冶金、机械制造、制药、农牧业、房地产等领域。

2023 年事务所业务收入(未经审计)110,263.59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未经审计)96,155.71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未经审计)41,142.94 万元。2023 年出
具 2022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数量 91 家,财务报表审计收费 10,133.00 万
元,资产均值 159.39 亿元。

(四)执业信息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
保持独立性,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详情如下:

项目合伙人:唱翠红女士,2006 年 5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 年 1 月开
始在中兴财光华执业,2015 年 1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字或复核的上市公司 2 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张晓慧女士,2007 年 5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 年 5 月
开始在中兴财光华执业,2014 年 1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字的上市公司 1 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秀华女士,2000 年 1 月进入在中兴财光华,2000
年 5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 年 10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 年开始
为本公司提供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5 家。

(五)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六)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 140 万元,其中财务审计 120 万元,内控审计 20 万元,系按
照中兴财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情况

1、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 2024 年第二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委员通过对审计机构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认为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审计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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