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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内配: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日期:2024-04-24  中原内配其他公告   中原内配: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20240424.pdf

//正文核心内容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
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2 年 2 月 9 日成立,注册地址在
北京市海淀区,首席合伙人为梁春先生。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大华会计师
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270 人,注册会计师 1471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
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1,141 人。2022 年度业务总收入 332,731.85 万元,2022 年
度审计业务收入 307,355.10 万元,2022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 138,862.04 万元。2022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488 家。审计的主要行业有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等。2022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为 61,034.29 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7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后该议案于 2023 年 5月 19 日经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经评估,董事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公司 2023年度的审计机构,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

二、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3 年年报工作安排,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
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
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
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 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资质、业务 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沟通会议,对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


(三)2024 年 1 月 22 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
项目经理召开沟通会议,对公司 2023 年度审计相关事项、审计结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注事项进行了充分沟通。

(四)2024 年 4 月 22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以现场
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交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3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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