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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奇股份: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日期:2024-04-24  天奇股份其他公告   天奇股份: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4042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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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09 证券简称:天奇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4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4 日召开第八届董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并于 2023 年 5 月 16 日召开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 2023 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不超过 205,100 万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低于 70%的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
过 139,100 万元,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 66,000 万元。担保
期限自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4 月 18 日、2023 年 5 月 17 日在《证券时报》《上
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天奇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 2023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天奇股份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以下简称“南京银行无锡分行”)签署《保证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江苏天奇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天奇重工”)与南京银行无锡分行之间自 2024 年 4 月 19 日起至 2025 年 4 月 18 日
期间内及在人民币 1,000 万元整的最高债权额内发生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董事会审批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三、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苏天奇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00687181695W

成立日期:2009 年 03 月 24 日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无锡市惠山经济开发区惠成路 99 号

法定代表人:HUA RUN JIE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铸件加工;模具的设计、制造;机械加工;炉窑维修;铸造设备的设计、安装、调试、维修服务;冷作加工;铸造技术的咨询和培训;新能源装备关键零部件制造技术研发;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23 年 9 月 30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994,450,695.90 1,036,428,897.92

总负债 673,803,868.12 734,184,098.64

净资产 320,646,827.78 302,244,799.28

项目 2023 年 1-9 月 2022 年 1-12 月

营业收入 483,934,097.18 655,584,987.59

利润总额 18,400,296.75 -9,796,327.74

净利润 18,397,160.57 -10,070,812.37

(以上 2022 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3 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天奇重工 79.85%股权,公司全资子公司无锡天奇精工科技有限公司持有 0.15%股权,无锡惠恒产业投资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 10%股权,无锡惠晟信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 10%股权。

经查询,天奇重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债权人(甲方):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

保证人(乙方):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江苏天奇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1、被担保最高债权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整。

2、保证方式


乙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如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或提前届满,债务人没有履行或没有全部履行其债务,或发生本合同约定的保证人应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形,甲方均有权直接要求乙方对债务人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保证担保范围

乙方保证担保范围为主债权及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下同)、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应付的其他款项以及甲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

本合同所称“甲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鉴定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公证费、评估费、拍卖费、公告费、送达费、差旅费、保险费、保管仓储费、查询费、提存费、过户手续费及税费、汇款手续费、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等。

4、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若主合同项下债权延期的,保证期间为延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若主合同项下债务分批到期的,则每批债务的保证期间为该批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若甲方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及主合同之约定提前实现债权或解除主合同的,则保证期间为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或主合同解除之日起三年。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为 205,100 万元,占公司 2022 年
经审计净资产的 93.56%,实际担保余额为 121,244.12 万元,占公司 2022 年经审计净资产
的 55.31%。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情况,亦无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特此公告。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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