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上市公司公告 > 皓元医药: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皓元医药: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日期:2024-04-25  皓元医药其他公告   皓元医药: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20240425.pdf

//正文核心内容

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以及董事会赋予的权利和义务,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现将公司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现任委员由独立董事高垚先生、独立董事袁彬先生、董事李硕梁先生组成,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财务知识的独立董事高垚先生担任。

2023 年 12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公司对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进行调整,公司董事、董事长兼总经理郑保富不再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董事会同意选举李硕梁担任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二、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会议 4 次,会议的组织、召开及表决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全体审计委员会委员均参加了各次会议,对公司年度报告审计、聘请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定期报告、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并通过了全部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时间 会议名称 议案名称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 《关于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023年3月 会审计委员 《关于聘请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0 日 会第七次会 《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议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于<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

2023年4月 会审计委员 《关于公司<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7 日 会第八次会



第三届董事 《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023年8月 会审计委员 《关于公司<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
25 日 会第九次会 案》

议 《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 《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3 年 10 会审计委员 《关于公司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月 27 日 会第十次会 《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主要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尽职尽责履行审计委员会职能,合理表达

相关事项的专业意见,履行了以下职责:

(一)审阅公司财务报告

2023 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并认为公司财务

报告是真实、完整和准确的,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在所有

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

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情况进行了认真的分析和评估,其具有从事证

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并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能较好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并从聘任以来一直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

2023 年,我们和容诚会计师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讨论。我们认为容诚会计师对公司进行审计期间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

(三)指导内部审计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认可该计划的可行性,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并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等法律法规及部门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我们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同时审阅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与容诚会计师就内部控制审计中所发现的内控缺陷和解决方法进行了沟通交流,同时督促公司对内控缺陷及时整改。2023 年,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沟通

2023 年,为更好的使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容诚会计师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我们在听取了双方的意见后,积极进行了相关协调工作,以求提高完成相关审计工作的效率,并配合外部审计机构开展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相关工作,促进公司财务和内控规范。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较好地履行了相关职责。

2024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切实履行职责,强化对董事会相关事项的事前审核,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的协调,促进公司财务相关事项的规范化,促进公司内控体系建设更加完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稳健发展。

特此报告

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高垚、袁彬、李硕梁
2024 年 4 月 22 日

免责声明:本页面内发布的信息,目的在于个人学习,与本页面立场无关。本页面不保证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信息并未经过本站证实,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