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皓元医药: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日期:2024-04-25  皓元医药其他公告   皓元医药: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40425.pdf

//正文核心内容

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
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皓元生物医药
科技有限公司、上海皓鸿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凯欣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皓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安徽皓元药业有限公司、Medchemexpress LLC、Chemscene LimitedLiability Company、安徽乐研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皓元生化科技有限公司、烟台皓元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南京晶立得科技有限公司、合肥欧创基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合肥仁创基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山东成武泽大泛科化工有限公司、烟台凯博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烟台共进医药科技有限公司、ChemScene GmbH、成都乐研皓鸿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药源药物化学(上海)有限公司、药源生物科技(启东)有限公司、重庆皓元生物制药有限公司、株式会社 CHEMEXPRESS JAPAN。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 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 91.40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 95.14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治理结构、组织结构、资金活动、销售与收款、采购与付款、成本核算与费用、存货等资产管理、重大投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信息系统及内部沟通、信息披露、募集资金管理等。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销售与收款、存货、工程管理、重大投资、信息披露。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
要方面,是否存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 其他说明事项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错报本年税前

利润影响数 [5%,∞) [2%,5%) (0%,2%)

说明: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1、公司层面控制环境无效;

2、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错报;
重大缺陷 3、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4、财务报告出现的重大差错未进行错报更正;

5、涉及高经管理层的任何程度的舞弊行为。

1、当期财务报告存在一般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错报;
重要缺陷 2、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3、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一般缺陷 不构成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说明: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无 [5%,∞) [2%,5%) (0%,2%)

说明: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受到处罚

2、媒体频现恶性负面新闻,涉及面广且负面影响一直未能消除

重大缺陷 3、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严重流失

4、造成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5、决策程序出现重大失误

1、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重要缺陷 2、违反企业内部规章,形成损失

3、决策程序导致出现一般性失误

一般缺陷 不构成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说明: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 一般缺陷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 一般缺陷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
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
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郑保富
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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